3.【答案】ABC
【解析】合營企業在合營期限內確需減少注冊資本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時,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徑記手續。延長合營期限的,也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4.【答案】ABCD
【解析】中外合作企業的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1)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2)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3)資產抵押;(4)合作企業的解散;(5)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等。
5.【答案】ABD
【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下列文件、報告,必須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出具證明方為有效:(1)合營各方的出資證明書;(2)合營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3)合營企業清算的會計報表。
6.【答案】BD
【解析】根據有關規定,合作企業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合作企業章程規定;中外合作者一方擔任董事長的,副董事長由他方擔任,故B、D選項的表述不正確。
7.【答案】AC
【解析】BD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8.【答案】AC
【解析】外資企業是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在中國境內設市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他組織形式的企業,故A選項不正確,外資企業不包括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9.【答案】AD
【解析】合作企業的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由中國公民擔任,也可以由外國公民任,故B選項說法不正確。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故C選項的說法不正確。
10.【答案】ABCD
【解析】除了A、B、C、D選項須經出席合作企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外,還包括合作企業的解散、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減、合作企業分立、變更組織形式等事項也必須經出席合作企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
11.【答案】ABCD
12.【答案】ABCD
13.【答案】ABCD
14.【答案】ABCD
【解析】根據我國有關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我國目前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種類有A、B、C、、I)四種。
15.【答案】ABD
【解析】A、B、D是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C項是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
1 6.【答案】ABC
【解析】根據有關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資者應就所涉情形向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告:(1)并購一方當事人當年在中國市場營業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2)1年內并購國內關聯行業的企業累計超過10個;(3)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4)并購導致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
17.【答案】ABD
【解析】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應當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18.【答案】ABC
【解析】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合作企業可以申請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也可以申請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合作各方的關系是一種合伙關系。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設立董事會;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設立聯合管理委員會。合作企業設總經理,負責合作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1 9.【答案】ABD
【解析】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外方合作者可以現金和機器設備出資;中方合作者可以廠房和土地使用權出資;在合作企業的合作期限內,合作雙方可以約定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中外合作者可以在合作合同中約定收益分配方式、合作期限等;合作企業可以申請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也可可以申請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故本題中,合作合同合法 有效,合作企業可以登記為具有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