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
本章是2007年新增內容,雖然2007年只出了3分的題,但并不表示本章不重要。相反,大家要提防今年考試時本章分數的增加。本章主要講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5個問題:概念,初始計量,后續計量,轉換,處置。
1.概念。企業的房地產并不都是投資性房地產,只有以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而有之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產,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自用房地產、作為存貨的房地產都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2.初始計量。外購時的成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其他支出。自建時的成本=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必要支出。
3.后續計量。這分為兩種情況: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企業只有存在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時,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否則只能采用成本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按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有關規定,計提折舊(攤銷);存在減值跡象的,按照資產減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計提折舊(攤銷)時,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在公允價值模式下,不計提折舊(攤銷),但應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差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4.轉換。在成本模式下,將作為存貨的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投資性房地產
存貨跌價準備
貸:開發產品等
在成本模式下,將投資性房地產轉為自用的,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投資性房地產
借: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貸:累計折舊
借: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公允價值模式下,將投資性房地產轉為自用的,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轉換日的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方差)
貸:投資性房地產(賬面價值)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方差)
在公允價值模式下,將作為存貨的房地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投資性房地產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方差)
貸:開發產品等
資本公積(貸方差)
在公允價值模式下,將自用房地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方差)
貸:固定資產
資本公積(貸方差)
5.處置。在成本模式下,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在公允價值模式下,,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方余額)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借方余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其他業務收入
(或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借:資本公積
貸:其他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