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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關系
第一節 勞動法律關系
一、勞動法律關系的概念
考點:勞動法律關系概念;勞動法律關系的形成;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勞動法律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與聯系;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屬性。
(一)勞動法律關系的含義
勞動法律關系: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實現勞動過程中依據勞動法律規范而形成的勞動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二)勞動法律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與聯系
1.區別:
(1)勞動關系是生產關系的組成部分,屬于經濟基礎范疇;勞動法律關系則是思想意識關系的組成部分,屬于上層建筑范疇。
(2)勞動關系的形成以勞動為前提,發生在社會勞動過程中;勞動法律關系則是以勞動法律規范的存在為前提,發生在勞動法律規范調整勞動關系的范圍之內。
(3)勞動關系的內容是勞動;勞動法律關系的內容則是法定的權利和義務。
2. 聯系:
(1)勞動關系是勞動法律關系產生的基礎,勞動法律關系是勞動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
(2)勞動法律關系不僅反映勞動關系,而且當其形成后,便給勞動關系以積極的影響。即現實的勞動關系惟有取得勞動法律關系的形式,其運行過程才有法律保障。
(三)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屬性
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法》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只是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不屬于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即屬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不僅應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還應承擔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屬性表現在:
1.事實勞動關系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缺乏勞動法律關系賴以確立的法律事實的有效要件,如未簽訂勞動合同等。
2.事實勞動關系的雙方當事人之間雖然存在一定的權利義務,但這不是由雙方當事人所設定和所預期的。
3.事實勞動關系如果不能依法轉化為勞動法律關系,就應強制其終止,但勞動者的權益仍然受勞動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