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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社會保險法律關系
一、社會保險法律關系的概念
考點:社會保險法律關系的概念。
社會保險法律關系:是社會保險各主體間,如國家與勞動者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勞動者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用人單位之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就社會保險的權利義務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二、社會保險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客體
考點:社會保險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客體。
(一)從社會保險責任分,社會保險法律關系主體有以下幾類:
1.國家
2.社會保險的管理和經辦機構
我國征繳社會保險費的法定機構:稅務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用人單位
4.勞動者及其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