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作為公司與交易所之間的制定聯絡人。( )
172、2006年實施的《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并應當符合2006年實施的《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 )
173、國家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負責主承銷商信譽考評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工作。 ( )
174、收購一般是指一個公司通過證券或現金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 )
175、金融債券存續期間,發行人應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投資者披露年度報告。( )
176、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價格應不低于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l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 )
177、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券應聘請證券信用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其發行可采取一次足額發行或限額內分期發行的方式。( )
178、擬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應就申請股票上市一事作出決議。 ( )
179、控股股東不履行認購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9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 )
180、上市公司監事有報酬請求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