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共57題,每題1分,共57分。正確的作√表示,錯誤的用×表示,不選、錯選均不得分)
101、刊登證券發行募集文件前終止保薦協議的,保薦機構和發行人應當自終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分別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說明原因。 ( )
102、中國證監會于2008年3月制定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要求保薦機構應當按照指引的要求編制工作底稿。( )
103、包銷金額以確定的新股發行價格、配股價格或增發價格區間的下限為基礎計算。( )
104、經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
105、保薦機構推薦發行人證券上市,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上市保薦書以及按要求其他與保薦業務有關的文件,并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
106、《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明確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保薦機構應當對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專項核查報告,并于上市公司披露年度報告時向交易所提交。( )
107、專項復核僅針對特定期間的財務會計數據,原則上不涉及申報期間以外的事項。( )
108、發行人因再次申請發行證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保薦機構被中國證監會撤銷保薦資格的,應當終止保薦協議。( )
109、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l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 )
110、審計報告日期應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部門確認和簽署會計報表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