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后20個交易日內賦予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 )次回售的權利,有關回售公告( )。{Page}

13、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公司,其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Page}

14、可轉換公司債券自轉換期結束之前的( )停止交易。{Page}

15、公司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要求當次發行債券的金額不超過( )。{Page}

16、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應具有可持續性,且最近( )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Page}

17、2009年,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分別發行46.61億元和30億元,而至2009年年底,二者的余額則分別為( )億元和( )億元。{Page}

18、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應當約定,上市公司改變公告的募集資金用途的,應賦予債券持有人1次( )的權利。{Page}

19、公司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要求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l期末凈資產額的( )。{Page}

20、可交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 )后,方可交換為預備交換的股票,債券持有人對交換股票或者不交換股票有選擇權{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