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評價
(1)防急性中毒、窒息措施。
(2)防止粉塵爆炸措施。
(3)高、低溫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4)其他有害因素控制安全措施。
(5)評價結果。
6.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記錄評價
(1)壓力容器與鍋爐(包括壓力管道)。
(2)起重機械與電梯。
(3)廠內機動車輛。
(4)其他危險性較大設備。
(5)評價結果。
7.強制檢測設備設施情況檢查
(1)安全閥。
(2)壓力表。
(3)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及變送器。
(4)其他強制檢測設備設施情況。
(5)檢查結果。
8.電氣安全評價
(1)變電所。
(2)配電室。
(3)防雷、防靜電系統。
(4)其他電氣安全檢查。
(5)評價結果。
9.機械傷害防護設施評價
(1)夾擊傷害。
(2)碰撞傷害。
(3)剪切傷害。
(4)卷人與絞碾傷害。
(5)割刺傷害。
(6)其他機械傷害。
(7)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