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職工可以享受以下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費用: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照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交通、食宿費用: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康復費用: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輔助器具配置費用: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通過這些規定,確保了工傷職工在醫療方面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減輕了他們的經濟負擔。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考點: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