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家風險主權評級
國家風險是指經濟主體在與非本國居民進行國際經貿與金融往來時,由于別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化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1)一個國家政府未能履行其債務所導致的風險。
(2)主權國家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影響債務人履行償債義務的能力和意愿。
表現形式:
評估指標:
作用:
(1)決定了主權國政府在國際金融市場融資的成本
(2)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這一國家非主權實體在國際市場進行融資的成本,信用級別越低,融資成本越高
(3)能夠影響一個國家國際資本流向,特別是金融危機發生時更明顯,如國家主權評級下降,國際資本會撤離
國家風險主權評級必須是動態的,并且與全球環境適應,解釋主權評級模型也是如此。
主權評級比銀行、公司評級困難,主要原因是國際信貸規模比國內公司、銀行借貸規模小,而且自從有了國際收支統計后違約次數不多,即使通過各種研究方法來改善風險模型,也會因為樣本和數據少,產生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