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項評級
定義:針對交易本身的特定風險進行計量和評價,反映客戶違約后的債項損失大小。
關鍵因素:抵押、優先性、產品類別、地區、行業等。
客戶信用評級與債項評級是反映信用風險水平的兩個維度,客戶信用評級主要針對交易主體,其等級主要由債務人的信用水平決定;而債項評級是在假設客戶已經違約的情況下,針對每筆債項本身的特點預測債項可能的損失率。
一個債務人只能有一個客戶信用評級,而同一債權的不同交易可能會有不同的債項評級。
(一)違約風險暴露(EAD)
定義:債務人違約時期表內和表外項目的風險暴露總額,包括已使用的授信余額、應收未收利息、未使用授信額度的預期提取數量以及可能發生的費用。已違約時,EAD為其違約時的賬面價值;尚未違約,EAD對于表內項目為債務賬面價值,對于表外項目為已提取金額
+信用轉換系數×已承諾未提取金額
☆ 公司風險暴露:注意專業貸款
公司風險暴露是指銀行對公司、合伙企業和獨資企業及其他非自然人的債權,但不包括對主權、金融機構和納入零售風險暴露的企業客戶的債權。
公司風險暴露分類
債務人類型
風險特征
中小企業風險暴露
對年銷售額(近3年銷售額的算術平均值)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企業債務人的債權
專業貸款(細分為項目融資、物品融資、商品融資和產生收入的房地產貸款)
債務人通常是一個專門為實物資產融資或運作實物資產而設立的特殊目的實體;債務人基本沒有其他實質性資產或業務,除了從被融資資產中獲得的收入外,沒有獨立償還債務的能力
一般公司風險暴露
上述兩者之外的其他公司風險暴露
☆ 零售風險暴露:注意其他風險暴露(微型企業)
零售風險暴露需同時具有如下特征:債務人是一個或幾個自然人;筆數多,單筆金額小;按照組合方式進行管理。
零售風險暴露分類
債務人類型
風險特征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以購買個人住房為目的并以所購房產為抵押的貸款
合格循環零售風險暴露
各類無擔保的個人循環貸款,對單一客戶最大信貸余額不超過100萬元
其他零售風險暴露
(1)上述兩者之外的其他對自然人的債權;
(2)同時滿足如下特征的對企業的風險暴露:對單個債務人授信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且其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或授信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且其年銷售額不超過3000萬元;在銀行內部采用組合方式進行管理。
☆ 其他主要風險暴露:主權風險暴露、金融機構風險暴露、股權風險暴露、其他風險暴露(資本證券化風險暴露)
資本證券化風險暴露是指銀行在參與資產證券化交易過程中形成的信用風險暴露。資本證券化風險暴露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提供信用增級、流動性支持、開展利率互換、貨幣互換或信用衍生工具以及進行分檔次抵補的擔保形成的風險暴露。
(二)違約損失率(LGD)
定義:某一債項違約導致的損失金額占該違約債項風險暴露的比例,即損失占風險暴露總
額的百分比(損失的嚴重程度,LGD=1-回收率)
意義:反映銀行實際承擔的風險、鼓勵風險緩釋技術(擔保、抵押等)
影響因素:項目因素、公司因素、行業因素、地區因素、宏觀經濟周期因素(根據對穆迪評級公司債券數據的研究,經濟蕭條時期的債務回收率要比經濟擴張時期的回收率低1/3;而且,經濟體系中的總體違約率代表經濟的周期性變化與回收率呈負相關。)。
違約損失率估計應以歷史清償率為基礎。
違約損失率估計應基于經濟損失。
(1)直接損失或成本是指能夠歸結到某筆具體債項的損失或成本;
(2)間接損失或成本是指因管理或清收違約債項產生的但不能歸結到某一筆具體債項的損失或成本,應采用合理方式分攤間接損失或成本。
(3)應將違約債項的回收金額折現到違約時點,以真實反映經濟損失,折現率需要反映清收期間持有違約債項的成本。
計算方法:市場價值法、回收現金流法
(1)市場價值法。通過市場上類似資產的信用價差和違約概率推算違約損失率。
(2)回收現金流法。根據違約歷史清收情況,預測違約貸款在清收過程中的現金流,并計算出LGD,即LGD=1-回收率=1-(回收金額-回收成本)/違約風險暴露。
計量違約損失率應當注意:由于不同種類的借款人個體差異很大,加上樣本數據的來源較多,所有關于回收率方面的經濟研究結果都是示意性的;對于存在抵押品的債務,在估計違約損失率時,必須考慮到抵押品的風險緩釋效應,將有抵押品的未獲抵押的風險暴露分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