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點回顧
1、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2、《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職責有13個方面:(詳見教材P4)
3、銀監會提出了銀行業監管的新理念,即“管風險、管法人、管內控、提高透明度”。并提出了四個具體監管目標:
4、中國銀行體系由中央銀行、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組成。其中: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央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管。
中國銀行業協會是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是中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
中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大型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中小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與農村資金互助社),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和外資銀行.銀監會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貨幣經紀公司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