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銀行業監管及反洗錢法律規定
本章知識結構概覽
本章重點介紹了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對銀行業的監管法律規定以及反洗錢法律知識等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直接檢查監督權
建議檢查監督權
全面檢查監督權
中國銀監會監督管理—————監管對象范圍
監督管理措施
違反監管規定的處罰措施
反洗錢法律制度———————洗錢的概念、過程和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違反反洗錢法律規定的法律責任處罰措施
學習本章應重點掌握:通過對本章的學習,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掌握和了解一定的金融監管和反洗錢法律知識,為依法合規從業奠定基礎。對下列內容應重點體會:
監督管理是實現監管目標的一種措施;
監管機構通過檢查監督可以評價監管對象是否遵守法律規定,是否符合審慎經營規則;
檢查監督權是一種行政權,既是監管者的權利也是其法定職責;
我國現行銀行業監管為多頭監管模式:銀行業金融機構除了接受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的監管外,作為國有大型金融企業,還須接受國家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上市發行股票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還須接受中國證監會的監管。地方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則還要接受地方政府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