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凈廠防火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出口
1)為保證安全疏散的可靠性,潔凈廠房每一生產層、每一防火分區或每一潔凈區的安全出口的數量,均不應少于兩個。安全出口應分散均勻布置,從生產地點至安全出口不用經過曲折的人員凈化路線。
2)潔凈廠房符合下列要求時,可設置一個安全出口:
①甲、乙類生產廠房每層的總建筑面積不超過100m2,且同一時間內的生產人員總數不超過5人。
②丙類廠房,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250m2,且同一時間內生產人數不超過20人時。
⑨丁、戊類廠房,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400m2,且同一時間內生產人數不超過30人時。
潔凈區與非潔凈區和潔凈區與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安全疏散門不得采用吊門、轉門、側拉門以及電控自動門。
2.疏散距離
潔凈廠房的疏散距離應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要求。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潔凈廠房內最遠工作地點或潔凈區疏散口到外部出口或樓梯的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生產類別 | 單層 | 多層 | 高層 | 地下室 |
田 | 3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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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75 | 5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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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80 | 60 | 40 | 30 |
丁 | 不限 | 不限 | 50 | 45 |
戊 | 不限 | 不限 | 75 | 60 |
3.疏散樓梯
潔凈廠房各疏散樓梯均應出屋面,樓梯問的首層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當疏散樓梯在首層無法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通道(如有開向安全通道房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安全通道內設置正壓送風。
4.疏散通道
潔凈區各個生產用房往往由內部通道相連以滿足不同的生產工序的需要,這些內部通道同時也作為潔凈區人員的安全疏散路線,通過安全疏散門與外部非潔凈通道相連,人員通過外部通道到達室外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間。建筑平面設計時應盡可能避免袋型走道。
5.專用消防口
潔凈廠房與潔凈區同層外墻應設可供消防人員通往廠房潔凈區的門窗,其洞口間距大于80m時,在該段外墻的適當部位設置專用消防口。專用消防口的寬度不小于750mm,高度不小于l800mm,并應有明顯標志。樓層專用消防口應設置陽臺,并從二層開始向上層架設鋼梯。
潔凈廠房外墻上的吊門、電控自動門以及裝有柵欄的窗,均不應作為火災發生時提供消防人員進人廠房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