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庫、修車庫防火分區
汽車庫應設防火墻、甲級防火門、防火卷簾等劃分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耐火等級 | 單層汽車庫 | 多層汽車庫、半地下汽車庫 | 地下汽車庫或高層汽車庫 |
一、二級 | 3000 | 2500 | 2000 |
三級 | 1000 | 不允許 | 不允許 |
敞開式、錯層式、斜樓板式汽車庫的上下連通層面積應疊加計算,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以上規定的2.0倍。室內有車道且有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其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按以上規定減少35%。汽車庫內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可按規定增加一倍。
1)機械式汽車庫防火分隔要求
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當停車數量超過100輛時,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分隔為多個停車數量不大于100輛的區域,但當采用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成多個停車單元,且停車單元內的停車數量不大于3輛時,應分隔為停車數量不大于300輛的區域。
2)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
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m2。
3)修車庫
修車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0m2,當修車部位與相鄰使用有機溶劑的清洗和噴漆工段采用防火墻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40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