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業制度的類型與特征
(一)企業制度的概念
1.定義:企業制度是指以產權制度為基礎和核心的企業組織和管理制度。
2.主要內容:企業的產權制度、企業的組織制度、企業的管理制度。
3.含義:
(1)從企業產生看:是基本經濟組織形式,從產生開始就作為一種基本制度即企業制度被確立下來。
(2)從法律角度看:企業制度是企業經濟形態的法律范疇;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通常是指單個業主制企業、合伙制企業和公司制企業三種基本法律形式。
(3)從社會資源配置的方式看:企業制度是相對于市場制度和政府直接管理制度而言的。
(二)企業制度的類型及其特征
1.單個業主制企業:又稱“個體企業”,由業主自己出資,自己經營,收益歸自己所有,風險由自己承擔。
(1)優點:
①所有權與經營權歸于一體,企業經營靈活,便于靈活決策和精打細算。
②注冊資本要求不是很高,企業開業和關閉的手續都比較簡單。
③企業產權屬于個人,可以自由轉讓。
(2)缺點:
①企業存續時間短,企業信譽程度有限。
②企業規模小,財力不大,獲得貸款的能力有限,難以從事投資規模較大的產業。
③當企業經營失敗、資不抵債時,一旦企業倒閉,業主就有傾家蕩產的可能(無限責任)。
④企業完全依賴于業主個人的素質,素質低的業主也難以被外部人員所替換。
(3)適用:零售商業、服務業、手工業、家庭農場等。
(4)特征:誕生于市場經濟早期,是最早的企業形式;數量龐大,占企業總數的比重較大,其規模較小。
(5)作用:不可缺少,起補充作用。
2.合伙制企業
(1)定義
合伙制企業,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單個業主制企業通過簽訂合伙協議聯合經營,收益由合伙人共享,風險由合伙人共同承擔的組織。
(2)優點
①資金來源和信用能力較大。
②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經驗,企業的競爭能力得到提高。
③由于資金籌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強,企業規模擴大和發展的可能性增大。
(3)缺點
①產權轉讓困難。必須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企業產權才能進行轉讓。
②承擔無限責任。合伙人對企業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即有清償債務能力的合伙人對沒有清償債務能力的合伙人也要負債務的連帶責任。
③企業壽命不易延續很久。
④合伙人都能代表企業,因而對內對外都容易產生意見分歧,從而影響企業決策。
⑤企業規模仍受局限。
(4)適用:
資產規模較小、管理不復雜、不需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的生產和經營企業。
3.公司制企業
(1)概念
它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出資組成的、能夠獨立對自己經營的財產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組織。公司組織的原始形態最早萌芽于15世紀的歐洲。公司制的出現,是企業制度發展的一個高級階段,也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2)公司制企業的特征
①公司是企業,這是公司最基本的性質。公司是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具有企業的獨立性、盈利性和商品性等經濟特征。公司是企業制度的一種基本形式,是一種先進的、最典型和最有效的形式。
②公司是法人,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它必須具備三個基本特征:
一是公司的成立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程序辦理,并經審批部門審批;
二是公司必須擁有一定的自己能夠獨立支配和管理的財產;
三是公司是“人格化”了的經濟組織,必須擁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活動場所。
③公司具有聯合性,這是所有公司制企業都具備的一個共同特征。表現在:
一是人的聯合,各國對各類公司股東人數都有最低限度的規定;二是資本的聯合,即每個股東都必須出資。
④投資主體多元化,這是由公司的聯合性決定的。
⑤出資者所有權和法人財產權分離。
⑥公司法人財產具有整體性、穩定性和連續性。
⑦公司企業實行有限責任制度。
有限責任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對股東而言,是以股東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二是對公司法人而言,是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公司制企業的種類
按照大陸法系,公司企業有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按英美法系,公司企業只有有限公司。
①無限公司
無限公司也稱“無限責任公司”,是由兩個以上負無限責任的股東出資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公司。無限公司最早出現的一種公司形式,是由合伙制企業發展演變而來。
②有限公司
它的出現是企業財產組織形式的一個重大進步,是企業發展史上的一次飛躍,也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標志。即使公司破產,股東損失也僅限投資額部分。
地位:它是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制企業。
組織形式:一種是有限責任公司,一種是股份有限公司。這兩種組織形式的共同特點是都承擔有限責任,但又各具特點。
③兩合公司:兩合公司是由一個以上負無限責任的股東和一個以上負有限責任的股東所組成的公司,是介于無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一種公司組織形式。
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只就出資額負責,且其股份無需全體股東同意就可以轉讓。
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其承擔的風險較大,因此在公司中占主導地位,享有管理公司業務的權力,但其股份必須征得其他所有股東同意后才能轉讓。
(三)現代企業制度
1.現代企業制度的概念
現代企業制度是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以產權制度為核心,以有限責任制度為保證,以現代公司制企業為主要形式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新型企業制度。
2.現代企業制度的含義
(1)現代企業制度是一種企業體制。確立企業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地位和市場競爭主體地位。
(2)現代企業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
(3)現代企業制度是一種有生有死的企業制度。
(4)現代企業制度是各類企業改革的共同方向。
(5)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組織形式是多樣化的。
3.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征
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1)產權清晰
①概念:它是指所有者產權和法人財產權要清晰,出資者擁有出資所有權,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于國家,企業擁有包括國家在內的出資者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是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實體。
②三層次內容:
一是通過清產核資、資產評估,界定資產的歸屬,即明確出資者及其所有權;
二是明確企業法人財產的范圍和享有的法人財產權,即資產的管理和經營;
三是產權的出讓、出售和流動。這一特征就是用法律的形式界定了出資者所有權和法人財產權的關系,即產權關系。
(2)權責明確
①企業法人的責任和權利。企業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承擔對出資者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
②出資者的有限權利和有限責任。
有限權利:是按投入企業的資本享有所有者權益,即: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有限責任:是在企業破產時,只以其投入企業的資本額對企業債務負有限責任。
(3)政企分開
政府的社會行政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分開;國有資產管理者職能與國有資產運營者職能分開;出資人機構與企業法人分開。
(4)管理科學
建立科學的組織管理機構;建立科學的內部管理體制和企業規章制度;形成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經營機制;調節所有者、經營者和員工之間的關系。
4.現代企業制度的內容
現代企業產權制度
現代企業組織制度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