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企業所得稅法
【歷年考題評析】
2000年,單1分,多2分,判2分,計4分,綜10分,共19分
2001年,單2分,多2分,判2分,綜8分,共14分
2002年,單3分,多1分,判2分,綜9分,共15分
2003年,單1分,多3分,判3分,綜8分,共15分
2004年,單2分,多1分,判2分,計5分,綜12分,共22分
本章是歷年考核的重點,通常為7個題,考分一般在15~22分。
從考試題型看,客觀題中,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平均各2題,計6分左右;主觀題中,計算題、綜合題原則上各1題,但通常以綜合題為主。
需注意的是,近年來,單純考核企業所得稅的計算題、綜合題較少了,往往與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加以考核,如與流轉稅、稅收征管法、新會計制度等結合在一起進行考核,呈現出跨章節、跨學科考核的趨勢。
【重點與難點】
1、收入確定的特殊規定。并注意與外資企業比較。
2、部分扣除項目的具體范圍和標準。并注意與外資企業比較。
3、股權投資的稅務處理。并注意與外資企業比較。
4、企業債務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
5、高新企業的稅收優惠。并注意與外資企業比較。
6、西部大開發的所得稅優惠。并注意與外資企業比較。
7、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的所得稅優惠。并注意與外資企業比較。
8、境外所得已納稅額的扣除。并注意與“外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比較。
9、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同步練習題】
納稅義務人及征稅對象
【例1】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和經濟組織,它必須同時具備下列( )條件。
A.在銀行開設有結算賬戶B.自覺履行納稅義務
C.建立獨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D.獨立計算盈虧
【例2】下列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有( )。
A.個體戶 B.聯營企業
C.外資企業 D.合伙性質的私營企業
E.有限責任性質的私營企業 F.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稅 率
□企業所得稅稅率歸納:
(一)基本稅率:33%(10萬元〈年應稅所得額)
(二)低稅率: 27%(3萬元〈年應稅所得額≤10萬元〉
18%(年應稅所得額≤3萬元)
(三)優惠稅率:15%(高新區內的高新企業;在香港上市的股份制企業;西部地區的鼓勵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