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
1、稅收政策: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準予從應納消費稅稅款中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扣除其已納消費稅款。P141/142
2、舉例
【例1】按照現行消費稅制度規定,納稅人外購下列已稅消費品可以從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中扣除的有( )。
A.外購已稅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的白酒
B.外購的已稅汽車輪胎生產的小汽車
C.外購的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
D.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鑲嵌金銀首飾
答案:C
【例2】某日化廠用外購的A化妝品為原料生產B化妝品,6月份銷售B化妝品,取得銷售額200萬元(不含稅),當月A化妝品領用情況如下:期初結存80萬元,本月購進12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認證),期末結存140萬元。則:
(1)該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 )萬元;
(2)該廠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萬元。
答案:
(1)該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200×30%-(80+120-140)×30%=60-18=42(萬元);
(2)該廠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200×17%-120×17%=13.6(萬元)。
(四)用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等
1、稅收政策:
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2、舉例:
【例1】按照現行消費稅政策規定,下列情形的應稅消費品,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的有( )。
A.用于抵債的應稅消費品
B.用于對外投資的應稅消費品
C.用于換取消費資料的應稅消費品
D.用于饋贈的應稅消費品
E.用于在建工程的應稅消費品
答案:ABC
【例2-1】某酒廠6月份以自產的糧食類酒精2噸,用于對外投資。當月同類酒精的銷售單價如下:
6月10日,銷售4噸,每噸1500元(不含稅)
6月15日,銷售10噸,每噸1200元(不含稅)
6月25日,銷售6噸,每噸1400元(不含稅)
則:
(1)應納消費稅( )元;
(2)應納增值稅( )元。
答案:
加權平均單價=(1500×4+1200×10+1400×6)/(4+10+6)=1320(元/噸)
(1)應納消費稅=2×1500×5%=150(元)
(2)應納增值稅=2×1320×17%=448.8(元)
【例2-2】接【例2-1】,將上題糧食類酒精改為“糧食類白酒”。則:
(1)應納消費稅( )元;
(2)應納增值稅( )元。
答案:
(1)應納消費稅=2×2000×0.5+2×1500×20%=2000+600=2600(元);
(2)應納增值稅=2×1320×17%=44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