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妝品
(一)征稅范圍
具體范圍詳見教材127頁。
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稅化妝品連續生產的化妝品,已稅化妝品已納的消費稅準予扣除。
(二)稅率:30%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一)征稅范圍
對出國人員免稅商店銷售的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
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其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所支付的消費稅準予扣除,但用于生產改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不得扣除。
(二)稅率:10%、5%
五、鞭炮、焰火
(一)征稅范圍
體育上用的發令紙、鞭炮藥引線,不征消費稅。
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準予扣除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稅鞭炮、焰火已納的消費稅;
(二)稅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