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的構成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總則、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稅免稅、罰則、附則等項目。11個要素
1.總則。主要包括立法依據、立法目的、適用原則等。各章開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
2.納稅義務人。又稱“納稅主體”,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解決的是對誰征稅的問題。
納稅人有兩種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劃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等;法人可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還可按企業的不同所有制性質來進行分類等。
由于存在稅收轉嫁,納稅人和負稅人有時是不一致的,繳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不一定最終會負擔稅款。比如流轉稅,也就是以商品營業額和非商品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像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前三者都存在轉嫁問題,例如:消費者到餐廳消費100元,餐廳繳納100×5%=5元的營業稅,表面上看餐廳交營業稅5元,餐廳是納稅人。但實質上5元的營業稅是包含在100元里,消費者最終負擔的,消費者是負稅人
3.征稅對象。征稅對象又叫課稅對象、征稅客體,指稅法規定對什么征稅,是征納稅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客體或標的物,是區別一種稅與另一種稅的重要標志。(質的規定)
C。(量的規定)
【經典例題】下列各項中( )是一種稅區別于另一種稅的主要標志。
A、納稅人 B、稅率 C、征稅對象 D、納稅期限
【答案】C
比如:增值稅和消費稅的不同,都是對貨物征收的,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是對生產和銷售應稅貨物的增值額征收的;消費稅是對應稅消費品征收的。
4.稅目。指各個稅種所規定的具體征稅項目。稅目體現征稅的廣度。不同稅目往往對應著不同稅率和不同的征免規定。
5.稅率。指對征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額度。
我國現行的稅率主要有:1、比例稅率 2、超額累進稅率 3、定額稅率 4、超率累進稅率。稅率體現征稅的深度。應掌握各稅種的稅率形式,以及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和兩個所得稅的具體稅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