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稅依據的一般規定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營業額,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新增:
但不包括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二、計稅依據的具體規定
針對不同行業的具體情況,計稅營業額確定的主要規定有:
(一)交通運輸業
新增1.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2.運輸企業自境內運送旅客或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旅客或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3.運輸企業從事境內聯運業務,以實際取得的營業額為計稅依據,即以全程聯運收入扣除付給對方聯運單位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航)與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簡稱貨航)開展客運飛機腹艙聯運業務時,國航以收到的腹艙收入為營業額;貨航以其收到的貨運收入扣除支付給國航的腹艙收入的余額為營業額。
【經典例題】 2003年綜合題第2題
某城市遠洋運輸企業有職工320人,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33%,2002年度發生以下經營業務:
(1)承擔遠洋運輸業務,取得運輸收入8600萬元、裝卸搬運收入200萬元。發生運輸業務的直接成本、費用(不含職工工資費用)6300.46萬元。
(2)將配備有20名操作人員的6號船舶出租給甲公司使用8個月(3月1日~10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240萬元,出租期間,遠洋運輸企業支付操作人員工資28.8萬元、維修費用12萬元。
(3)將8號船舶自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租給乙公司使用1年,不配備操作人員,也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固定收取租金收入160萬元。
要求:計算該運輸企業應納營業稅稅額。
【答案】
(1)運輸收入營業稅=(8600+200)×3%=264(萬元)
(2)取得甲公司租金收入為期租業務收入,應按交通運輸業稅目處理,
應納營業稅=240×3%=7.2(萬元)
(3)取得乙公司租金收入為光租業務收入,應按服務業稅目處理,
應納營業稅=160×5%=8(萬元)
應納營業稅合計=264+7.2+8=279.2(萬元)
(二)建筑業
1.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2.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核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3.自建行為是指納稅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為,納稅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納營業稅,如納稅人(包括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將自建房屋對外銷售,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筑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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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營業稅 |
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 |
自建自用 |
不交 |
不交 | |
自建銷售 |
交 |
交 | |
自建贈送(視同銷售) |
交 |
交 | |
自建投資 |
共擔風險 |
不交 |
不交 |
不擔風險 |
不交 |
交(交租賃業營業稅) | |
自建出租 |
不交 |
交(交租賃業營業稅) |
4.納稅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計稅營業額。
【經典例題】某裝修公司2007年8月采用清包工形式承包了一項裝修工程,客戶提供的裝飾材料價款8萬元,向客戶收取人工費2萬元、管理費3萬元、輔助材料費0.6萬元。該裝修公司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 )萬元。
A.0.06
B.0.15
C.0.168
D 0.408
答案:C
解析:(2+3+0.6)*3%=0.168萬元
房地產公司自建商品房20萬平方米,工程成本每平方米3000元,售價每平方米5000元。當年銷售商品房15萬平方米;將1萬平方米自商品房無償贈送給乙單位。(當地營業稅成本利潤率為10%)
【答案】
(1)計算該房地產公司當年應納建筑業營業稅:
應納建筑業營業稅=3000×(15+1)×(1+10%)÷(1-3%)×3%=1,484.57(萬元)
(2)計算該房地產公司當年應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5000×(15+1)×5%=4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