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卷煙、白酒采用復合計稅的方法。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應稅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
卷煙的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支0.003元為單位固定稅額。
白酒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500克或500毫升0.5元為規定的單位稅額。
四、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
在確定消費稅應稅銷售額時還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例題9·單選題】某高爾夫球具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下設一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2012年8月該廠將生產的一批成本價70萬元的高爾夫球具移送門市部,門市部將其中80%銷售,取得含稅銷售額77.22萬元。高爾夫球具的消費稅稅率為10%,成本利潤率10%,該高爾夫球具廠此項業務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
A.5.13萬元
B.6萬元
C.6.60萬元
D.7.72萬元
【答案】C
【解析】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計稅時要按非獨立核算門市部的銷售額計算消費稅稅額。該高爾夫球具廠此項業務應繳納的消費稅=77.22÷(1+17%)×10%=6.60(萬元)。
2.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投資入股、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例題10·多選題】按《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自產應稅消費品,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的有( ?。?。
A.用于抵債的應稅消費品
B.用于饋贈的應稅消費品
C.用于換取生產資料的應稅消費品
D.對外投資入股的應稅消費品
【答案】ACD
【解析】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例題11·單選題】某化妝品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1月發生以下業務:8日銷售化妝品400箱,每箱不含稅價格600元;15日銷售同類化妝品500箱,每箱不含稅價格650元。當月以200箱同類化妝品與某公司換取精油。該廠當月應納消費稅( )元。
A.169500
B.205500
C.207000
D.208500
【答案】D
【解析】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的應稅消費品,應按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應納消費稅=(600×400+650×500+650×200)×30%=208500(元)。
3.關聯方交易要符合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的作價原則;白酒生產企業向商業銷售單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費”應屬于白酒銷售價款的組成部分。
【例題12·多選題】企業生產銷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項中,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的有( ?。?。(2010年)
A.優質費
B.包裝物租金
C.品牌使用費
D.包裝物押金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均屬于應當計人白酒生產企業銷售額計征消費稅的項目。
4.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即生產銷售兩種稅率以上的應稅消費品時,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的,按最高稅率征稅。
【歸納】通常情況下,從價定率和復合計稅中,用于計算從價部分消費稅的銷售額,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的銷售額是一致的,但有如下微妙差異:
(1)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人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而增值稅沒有最高銷售價格的規定,只有平均銷售價格的規定。
(2)增值稅稅法規定,啤酒、黃酒包裝物的押金和其他非酒類產品包裝物押金一樣,只在到期未退或收取12個月以上時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而在消費稅中,由于啤酒和黃酒在計征消費稅時采用的是定額稅率,押金是否計人銷售額不
會影響到黃酒消費稅稅額的計算,但押金計入銷售額會影響啤酒適用稅率檔次的選擇,在計算每噸啤酒出廠價格時,需要包括包裝物押金。
系列推薦>>2013注會《稅法》單元測試題及答案|稅法習題及答案|章節練習答案
編輯推薦>>2013年注會《稅法》章節復習資料匯總|2013注會《稅法》講義及習題匯總
為幫助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內容,233網校提供了2013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單科VIP班(含精講班+沖刺班+習題班+真題解析班+機考實戰班)、稅法沖刺班、稅法習題班、稅法真題解析班、稅法精講班等課程免費試聽 點擊進入>>。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選擇相應的班級,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