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計算題
1.A企業為國家鼓勵類的高新技術企業,2009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銷售收入6000萬元,租金收入為120萬元;
(2)銷售成本4000萬元,稅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稅700萬元,銷售稅金及附加76.6萬元;
(3)銷售費用800萬元,其中廣告費600萬元;
(4)管理費用60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00萬元、研究新產品開發費用100萬元;
(5)財務費用100萬元,其中向其他企業借款500萬元,并按利率10%支付利息(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6%);
(6)營業外支出50萬元,其中向供貨商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向稅務局支付2008年未納稅款產生的稅款滯納金2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的捐款10萬元;
(7)轉讓技術取得收入300萬元,轉讓支出為25萬元已經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要求:按照下列順序回答問題,每問均為合計金額:
(1)計算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廣告費用金額;
(2)計算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金額;
(3)計算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財務費用;
(4)計算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捐贈;
(5)計算該企業2009年應納稅所得額;
(6)計算該企業2009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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