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考前模擬試題(3)
1.多選題
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審查和決定,正確的有( )。
A、行政復議機關審查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30日內依法處理
B、行政復議期間,作為申請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行政復議終止
C、行政復議期間,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行政復議終止
D、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行政復議決定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作為申請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行政復議中止,只有在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此時才是終止,因此,B選項的陳述不正確。
2.多選題
下列各項不符合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征收管理規定的有( )。
A、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按照有關規定差額繳納增值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購買住房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B、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C、納稅人向其他個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開具或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D、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按照有關規定差額繳納增值稅的,如因丟失等原因無法提供取得不動產時的發票,可向稅務機關提供其他能證明契稅計稅金額的完稅憑證等資料,進行差額扣除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選項A,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按照有關規定差額繳納增值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購買住房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選項C,納稅人向其他個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得開具或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單選題
某企業有原值為3000萬元的房產,2016年1月1日將全部房產對外投資聯營,協議不承擔經營風險,每年按1000萬收取固定利潤。已知當地政府規定的扣除比例為20%,企業采取簡易計稅方法。該企業2016年度應納的房產稅為( )萬元。
A、16.80
B、116.19
C、28.8
D、12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用于投資聯營的房產,如納稅人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照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從價計征的房產稅稅率為1.2%;不共擔風險,收取固定收益,相當于出租業務,應以租金收入計算。該企業應納房產稅=1000×12%÷12×4+1000÷(1+5%)×12%÷12×8=116.19(萬元)。
4.單選題
某企業有房產原值1200萬元,2016年5月1日將其中的40%用于對外投資,不承擔投資風險,投資期限為3年,當年取得固定利潤分紅24萬元。已知當地政府規定的扣除比例為20%,企業采取簡易計稅方法。該企業2016年度應繳納的房產稅為( )元。
A、115200
B、109700
C、120960
D、11190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該企業2016年度應繳納的房產稅=1200×(1-20%)×1.2%÷12×4+1200×60%×(1-20%)×1.2%÷12×8+24÷(1+5%)×12%=11.19(萬元)=111900(元)
5.多選題
以下關于房地產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相關問題處理中正確的有( )。
A、銷售合同所載商品房面積與有關部門實際測量面積不一致,在清算前已發生補、退房款的,應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予以調整
B、銷售合同所載商品房面積與有關部門實際測量面積不一致,在清算前已發生補、退房款的,不予以調整
C、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給回遷戶的補差價款,計入拆遷補償費
D、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提費用,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扣除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銷售合同所載商品房面積與有關部門實際測量面積不一致,在清算前已發生補、退房款的,應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予以調整。
6.多選題
根據契稅法的有關規定,以下各項中屬于契稅的征稅對象的有( )。
A、某金銀首飾店用金銀首飾一批與某公司換取房屋門面房一套
B、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國家手中購置城區一塊土地的使用權準備開發商品房
C、鄧氏集團接受容氏集團的房產作為投資入股
D、甲公司購買豪華小轎車一輛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契稅的征稅對象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屋買賣中包含了以房產抵債或者實物交換房屋,以房產作投資或作股權轉讓;小汽車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選項A、B、C符合契稅的有關規定。
7.單選題
某公司2017年3月接受捐贈小汽車3輛,該汽車的價格不能取得購置價格,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為130000元/輛。該公司應納車輛購置稅為( )元。
A、75000
B、39000
C、93919.15
D、6000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納稅人自用、受贈使用、獲獎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不能取得該型車輛的購置價格,或者低于最低計稅價格的,以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計算。應納車輛購置稅=130000×3×10%=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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