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浮動工資核算辦法
一、 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生產系統的生產效率和管理效率,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生產積極性,真正地體現按勞分配的基本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資構成及浮動工作的比例
生產系統所有員工的工資,都分為基本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其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的學歷、技能、崗位等因素確定,浮動工資是根據其每月的績效所確定的,浮動工資實質上就是績效獎金。
對于生產人員和非生產人員,其基本工資和浮動工資占工資總額的比例如下:
項目類別基本工資浮動工資生產人員60%40%非生產人員80%20% 生產人員指直接從事產品生產的生產活動的人員。非生產人員是指對技術、工藝、品質、管理或服務等工作負有一定職責的人員,具體地說就是指各職能科室人員、設備維修人員、后勤保障人員。
三、浮動工資的評定辦法
(一)生產人員浮動工資的核算 來源:www.examda.com
1、浮動工資的基本模式:
浮動工資=定額浮動工資*工時完成率*品質系數*調整系數
其中:
(1)工時完成率:僅應用于直接生產人員
工時完成率=實際完成工時/制度工時*100%
(2)品質系數:
直接生產人員,品質系數為質檢部根據送檢產品檢驗結果而評定的系數,其暫定范圍為0——1.2,具體評定辦法參見《上海XX公司生產人員品質系數評定的暫行規定》。
間接生產人員,品質系數即為工作品質系數,無過失系數為1.0 ,出現過失時,由部門經理根據具體情況,參考《上海XX公司生產人員品質系數評定的暫行規定》,評定一個適當的系數。
(3)調整系數:
一般情況下直接生產人員調整系數為1.0 ,但當生產量或銷售量發生特別變動,或出現其他特殊情況時,由生產部經理確定一個適當系數,并報送公司總經理批準。間接生產人員的調整系數與本部門的工時完成率掛鉤。
調整系數=本部門工時完成率
(4)定額浮動工資:這是由人事部按工種、崗位等因素而確定的一個常數,相同崗位、相同工種、相同技能的人員,其定額浮動工資是相同的。
2、工時完成率以各生產部門《生產工時月報表》上記載的數據為基準,工時的管理辦法按《上海XXXX公司工時定額及工時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3、浮動工資的核算由人事部負責,經總經理核準后呈送財務部。
(二)非生產人員浮動工資的核算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1、非生產人員浮動工資的基本模式
浮動工資=應得獎金*調整系數*工作績效率
其中:
(1)工作績效率指本職工作的完成程度及工作質量,是按其工作崗位描述的工作內容,由部門經理進行評定。評定時須考慮工作量、工作難度、工作效果和工作質量等因素。考核辦法依據人事部關于工作績效評定的暫行規定進行。
一般情況下,績效率按如下的方法確定:當系數在0.7以上時,部門經理有權直接確定;當系數在0.7以下時,部門經理列舉事實與理由,報總經理核準。
(2)調整系數根據生產系統的任務完成情況而定,在生產部門工作的非生產人員。其系數還與本部門總的工時完成情況掛鉤,由其直接主管負責核定。
調整系數=生產系統的工時完成率(或本部門的工時完成率)
(3)定額浮動工資是按其所在的部門、崗位、職務、學歷、職稱等因素而確定的一個常數。
2、一般非生產人員浮動工資的核算工作由人事部負責。
四、浮動工資的發放
1、浮動工資每月評定一次,與基本工資同樣隔月15日發放。
2、定額浮動工資的限額度根據公司的經營銷售情況進行不定時調整,調整幅度由公司高層決策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五、評定暫行規定
XX公司生產部員工品質系數評定暫行規定
序號評定要點績效率扣除1能出色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并具有一定的創造性1.22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而又無過失時1.0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1影響個人計劃進度 -0.1至-0.22影響本部門工作進度 -0.33嚴重影響本部門工作進度 -0.44影響公司生產計劃進度 -0.55嚴重影響公司計劃進度 -0.6至-14在完成工作任務的過程中 1有輕微過失 -0.12有較大過失 -0.2至-0.33有重大過失 -0.4至-0.65不能按時完成任務而又有過失的,績效率扣除按累計疊加,但績效率最小為0 -0.3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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