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層框架寫字樓施工中,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了以下情況。
(1)承包商澆筑基礎底板混凝土時,現場攪拌棚掛出的混凝土配合比沒有試配報告,現場計量裝置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核定。
(2)二層框架柱縱向鋼筋因材料堆放錯誤導致直徑比設計要求的直徑小2mm。
(3)三層施工時,由建設方購買到現場的100t鋼筋,雖然有正式的出廠合格證,但現場抽檢材質化驗不合格。
(4)四層現澆混凝土上午鋼筋綁扎完畢后,下午上班時未經檢查驗收就澆筑混凝土。
(5)在八層梁柱施工時,由于構件截面尺寸小,綁扎鋼筋有困難,于是鋼筋工決定通過“等強代換”原則,改變梁柱節點的梁的鋼筋直徑與數量。
(6)十層混凝土施工時預留試塊經檢驗證明達不到設計要求的C30強度等級。
(7)屋蓋頂上的鋼結構電焊時,經檢查發現部分電焊工沒有持證上崗。
5、作為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以上情況?
參考答案:監理工程師對上述情況的處理如下。
(1)指令停工,要求項目相關人員按設計要求的混凝土強度等級進行試配,并提交試配報告報監理審批。
(2)指令停工,由監理工程師組織設計與承包商共同研究處理方案,如需變更設計,承包商按變更后的設計圖施工,否則要求拆除
原有鋼筋,按設計要求重新綁扎,承包商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指令停止使用該100t鋼筋;通報業主共同研究處理方案,如該批鋼筋檢驗不能用在工程上,應該將該批鋼筋做好標志,并限期
清出現場;如可降級用于工程次要部位,應由監理工程師會同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共同明確處置辦法。
(4)指令不能澆筑混凝土,要求經下道工序檢驗合格后,通知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
(5)指令停工,承包商提出設計變更(工程變更)申請單,監理工程師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簽署意見報建設單位,并會同建設單位提請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后,承包商按設計變更通知及其變更設計圖紙施工,并拆除已經綁扎的鋼筋。
(6)指令停工,對十層混凝土結構進行強度檢測,如檢測結果符合要求,指令繼續施工,同時要求相關人員加強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如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由監理工程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方案;若無有效方案,指令相關人員返工。
(7)停止無證人員施工,要求安排有資質資格的工人進行生產操作,并對無證電焊工施工的質量進行檢查。
6、進場材料的驗收程序是什么?
參考答案:進場材料的驗收程序如下。
承包商運進鋼筋時,應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材料報審表,同時附有鋼筋出廠合格證、技術說明書、材質化驗單,按規定要求對鋼筋進行一定比例的抽樣送檢,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確認其質量保證資料齊全、力學性能檢驗合格后,方準進場。
7、選擇質量控制點的一般原則是什么?
參考答案:選擇質量控制點的一般原則如下:
概括地說,應當選擇那些保證質量難度大的、對質量影響大的或者是發生質量問題時危害大的對象作為質量控制點。
(1)施工過程中的關鍵工序或環節及隱蔽工程。
(2)施工中的薄弱環節,或質量不穩定的工序、部位或對象。
(3)對后續工程施工或對后續工序質量或安全有重大影響的工序、部位或對象。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部位或環節。
(5)施工上無足夠把握的、施工條件困難的或技術難度大的工序或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