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業主投資建設一工程項目,該工程是列入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接受范圍的工程。業主將該工程劃分為甲、乙、丙三個標段,通過公開招標,分別由甲施工單位、乙施工單位和丙施工承擔施工任務,其中甲施工單位承擔的甲標段由A、B、C,3個單位工程組成,各單位工程開工時間不同。業主委托某監理公司進行施工階段監理。施工過程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總監理工程師分析工程項目的特點后,決定采用矩陣制監理組織形式,并安排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按矩陣制監理組織形式調配相應的監理人員、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事件2:監理工程師在審核甲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開工報審表”時,要求該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報審表”中注明各單位工程開工時間。監理工程師審核后認為具備開工條件時,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由經授權的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簽署意見,報建設單位。
事件3:總監理工程師對各施工單位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進行了檢查確認,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工地會議,并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了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并經與會代表各方會簽。
事件4:在工程驗收前,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各方進行了工程檔案的預驗收。
【問題】
1、指出事件1、2中,監理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并寫出正確做法。
2、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列出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開工令所需的條件。
3、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驗收前,應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各方進行工程檔案的預驗收。建設單位的這種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4、指出事件3的不妥之處并指出正確做法;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應審核的主要內容。
【參考答案】
1、 (1)事件1的不妥之處:“安排總監理工程師代表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項目規劃、批準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2)事件2的不妥之處:“要求甲承包單位在工程開工報審表中注明各單位工程開工時間”;
正確做法:要求承包單位在每個單位工程開工前都應填報一次工程開工報審表。
不妥之處:“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由經授權的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簽署意見”;
正確做法: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不得由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簽署。
2、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查意見,并應報建設單位批準后,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開工令:
(1)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已完成;
(2)施工組織設計已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3)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員已到位,施工機械具備使用條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4)進場道路及水、電、通信等以滿足開工要求。
3、建設單位的這種做法不正確。
原因:根據《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列入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檔案接收范圍的工程,竣工驗收前,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
4、(1)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工地會議”;
正確做法:應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第一個工地會議。
(2)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現場的質量管理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及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