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某外資大型商業中心工程項目業主A與某一級施工企業8和某甲級監理公司C分別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階段監理合同,工程開工后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在修建國際商品展銷中心工程的基礎施工中,由于班組違章作業,出現使已經過監理人員檢驗合格的基礎鋼筋位移質量事故,在澆筑混凝土不久后,被監理方發現及時口頭制止后,書面通知承包方立即停工處理和整改。承包方按監理方指令執行,提出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方案,經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實施。整改完成后,經監理方重新檢驗確認合格后,指令復工,繼續進行基礎混凝土施工。
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工期延誤不予延長,監理方還將此事故及處理情況向業主作了報告。而業主代表書面提出:出現質量事故,監理公司也應負一定責任,要求扣除1%的監理費作為罰金。
事件2:在地下管道施工中,管道鋪設完畢后,承包方曾書面通知監理方要求檢查管道鋪設質量。但監理方收到質量驗收通知單后,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并未前來檢驗,也未提出延期檢查的書面要求。因此,承包方即將管溝予以回填。為此,監理方書面指令要求承包方將管溝重新挖開,以便檢驗管道質量。承包方按監理方要求對管溝進行剝露,經監理方檢查后,確認管道鋪設質量未達到設計圖樣和合同要求,也不符合標準和規范要求,管道接合部位嚴重漏水。因此,監理方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按要求進行了管道的返工處理,經監理方檢驗質量合格予以確認后,將管溝重新回填。為此,承包方提出除管道返工費用由于是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應自己承擔外,要求發包方補償再度剝露費用(包括重新開挖、回填以及更新由于重挖造成的部分管道損壞的費用)76000元和工期延長8天。
事件3:在修建該商業中心的東方廣場和商業大廈工程中,開挖基礎坑時,發現大量化石和古人類文明遺址,經有關部門及專家鑒定為遠古類人猿活動遺址,有重大考古價值,經國家有關部門與業主協商決定在該處進行發掘工作,并與承包方協商后決定由承包方抽調部分力量參與文物發掘工作。經40天發掘工作基本完成。為此,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要求:補償參與考古發掘工作的直接費48萬元,由于工程暫停和延期所造成的勞力和機械設備閑置等損失32萬元,補償20%管理費和10%利潤,延長工期40天。
【問題】
1.針對事件1,你作為監理方是否接受業主代表的要求?為什么?
2.事件2中,承包方在管道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其質量的情況下,能否回填和覆蓋管溝?正確回填管溝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3.在事件2中,承包方提出的發包方補償管溝再度剝露的費用和工期延長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監理方應如何處理?
4.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地下化石及文物后,監理單位應按照什么程序處理?
5.在事件3中,承包方提出的費用補償及延長工期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
答案:1.監理方不能接受這一要求。因為承包方違章作業造成的質量事故,不是由于監理的錯誤指令造成的,不屬于監理方責任。因而扣1%監理費作為罰金是不合理的,不能接受。
2.承包方在管道鋪設在未經監理方檢查和認可其質量合格的情況下,可以回填和覆蓋,但必須具備如下的前提條件:(1)承包方自檢合格后,在驗收前48小時已書面通知監理方檢查驗收;(2)監理人員沒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到場檢驗,而且在不能按時到場檢驗的情況下,又未能提前24小時向承包方提出書面的延期檢查要求。
在一般情況下,承包方合法回填管溝的前提條件是:(1)自檢質量合格;(2)經過監理方檢查并書面確認工程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或行業規范、標準以及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3)在按合同約定的要求時間內,承包方已書面通知監理方檢查,監理方未能按約定時間到場檢查,也未能提前提示延期檢查的要求。
3.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補償管溝剝露的費用和延長工期的要求不合理。因為通常不論隱蔽工程是否已經過驗收,當監理工程師提出剝露或開孔重新檢驗隱蔽工程的情況下,承包方都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剝露。至于因剝露而發生的費用及時間的補償,則要看檢驗的結果來決定:若檢驗合格,則發包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若檢驗不合格,則承包方應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所以監理工程師對本例的處理應當是: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規定,建筑工程費用不予以補償,工期不予順延。
4.施工中發現文物、化石及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h內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并按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下達書面的暫停施工的指令。此外,監理方還應與承包方相配合,一方面要做好保護工作,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設法盡量減少由于暫停施工給工程和承包方帶來的損失。
5.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補償因發現文物、化石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以及延長工期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一般在發生上述情況下,發包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