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監理考試僅剩17天了,你真的準備好了嗎?大家的教材應該也都看的差不多了,這階段主要就是總結記憶和做題查漏補缺,今天為大家分享了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第一章重要知識考點,我們一起來看看吧!>>監理考前劃重點直播8月22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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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考點一:建設工程監理的涵義及性質
一、監理的涵義
1、建設工程監理行為主體是工程監理單位。
2、建設工程監理實施前提是需要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工程監理單位在委托監理的工程中擁有一定管理權限,是建設單位授權的結果。
3、建設工程監理實施依據包括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
4、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包括: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以及與所監理工程相關的施工合同、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二、監理的性質
1、服務性:為建設單位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工程監理單位不能完全取代建設單位的管理活動,工程監理單位不具有工程建設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2、科學性:工程監理單位采用科學的思想、理論、方法和手段。
3、獨立性: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及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按照獨立性的要求,工程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 文件、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有關建設工程合同等實施監理。
4、公平性:公平對待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公平性是建設工程監理行業能夠長期生存發展的基本執業道德準則。
考點二: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地位和責任一、強制實施監理的工作范圍
1、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總投資額在 3000 萬元以上。
2、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建筑面積在 5 萬平米以上。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復雜的高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3、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學校、影劇院、 體育場館項目。
二、監理單位的職責
《質量條例》: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 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安全條例》: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 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三、監理人員的職責
《建筑法》: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 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四、監理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1、《建筑法》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 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質量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 5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3、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1)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 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安全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 1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的罰款:(1)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2)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 部門報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5、《質量條例》:監理工程師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 1 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 年。
考點三:項目法人的職權
1.項目董事會的職權
(1)負責籌措建設資金
(2)審核、上報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文件
(3)審核、上報年度投資計劃并落實年度獎金
(4)提出項目開工報告
(5)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6)負責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7)審定償還債務計劃和生產經營方針,并負責償還債務
(8)聘任或解聘項目總經理,并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2.項目總經理的職權
(1)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2)組織招標工作,編制和確定招標方案
(3)編制并組織實施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建設進度計劃
(4)編制項目財務預算、決算
(5)編制并組織實施歸還貸款和其他債務計劃
(6)負責組織項目試生產和單項工程預驗收
(7)擬定生產經營計劃、企業內部機構設置、工資福利方案
(8)組織項目后評價,提出項目后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