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程監理法律法規規范標準
第一節 建設工程監理概述
【許可證申領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許可證的有效期】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中止施工之日起1個月內,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建筑工程承包】
(1)聯合體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2)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分包。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安全生產管理】
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工程質量管理】
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筑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招標投標法】
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訂立書面合同。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承擔連帶責任。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技術經濟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
其中專家不少于總數的2/3。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招標人據此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要約承諾】
當事人訂立合同,需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投標文件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
【格式條件】
(1)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2)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3)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4)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追認后的合同有效。純獲利益的合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不必追認。
(2)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
①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②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該代表行為有效。
④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
口訣:損害國家和他人利益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 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 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 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 共利益。
【可變更返銷合同】
口訣:攜妻乘公務車。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下訂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