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行政法規
(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內容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2.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1)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5.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6)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內容
1.生產安全事故等級
(1)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事故報告
(1)事故報告程序。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h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h。
3.事故調查處理
(四)《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內容
1.招標
(1)招標范圍和方式
1)可以邀請招標的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①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②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2)可以不招標的項目。除《招標投標法》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②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③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④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⑤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考點練習
【單選題】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縣安全驗算結果,該方案經( )簽字后實施。
A.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專業監理工程師
B.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
C.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專業監理工程師
D.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
本題考查的是行政法規。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