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銷售渠道審慎調查既包括基金代銷機構對基金管理人的審慎調查,也包括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代銷機構的審慎調查。基金銷售的適用性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銷機構相互進行審慎調查。
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①基金代銷機構通過對基金管理人進行審慎調查,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誠信狀況、經營管理能力、投資管理能力和內部控制情況,并可將調查結果作為是否代銷該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產品或是否向基金投資人優先推介該基金管理人的重要依據。
②基金管理人通過對基金代銷機構進行審慎調查,了解基金代銷機構的內部控制情況、信息管理平臺建設、賬戶管理制度、銷售人員能力和持續營銷能力,并可將調查結果作為選擇基金代銷機構的重要依據。
③基金銷售機構在研究和執行對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和基金投資人調查、評價的方法、標準和流程時,應當盡力減少主觀因素和人為因素的干擾,盡量做到客觀準確,并且有合理的理論依據。
④開展審慎調查應當優先根據被調查方公開披露的信息進行;接受被調查方提供的非公開信息使用的,必須對信息的適當性實施盡職甄別。
【例題】基金銷售渠道審慎調查的內容包括( )。
Ⅰ.基金代銷機構對基金管理人的審慎調查
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代銷機構的審慎調查
Ⅲ.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代理機構的審慎調查
Ⅳ.基金代理機構對基金托管人的審慎調查
A.Ⅰ、Ⅱ、Ⅲ、Ⅳ
B.Ⅰ、Ⅱ
C.Ⅲ、Ⅳ
D.Ⅰ、Ⅲ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