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樁基施工現場管理)
1.背景:
A公司承建跨線立交橋工程,橋梁全長782.4m,共計26跨,橋梁下部結構有240棵直徑1.2m的鉆孔灌注樁,采用反循環鉆機成孔。項目部經招標程序將鉆孔作業分項工程分包給B公司,簽訂了分包合同。施工過程中現場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地下管線改移困難,設計方在現場決定8、9、10軸樁位移動并增加鉆孔樁數量,立即辦理了洽商變更手續。項目部及時復印后,直接交給測量員和負責本段施工的工長。
事件二:項目部在現場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原有泥漿沉淀池已淤積,致使鉆孔施工的泥漿水沿排水溝流到工地附近的河道里,現場土堆旁有未燃盡的油氈碎片。
事件三:B公司液壓吊車起吊鋼筋籠時,因鋼筋籠的U形吊環與主筋焊接不牢,起吊過程中鋼筋籠突然傾倒;幸虧作業人員及時避開,但將泥漿攪拌棚砸壞。項目負責人組織人員清理現場,并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對分包方進行罰款處理,調查報告完成后,經項目負責人簽字,上報了A公司安全部門。
事件四:項目部要求B公司增加鉆孔機,以保障鉆孔作業計劃進度。但B公司1周后才將鉆機運到現場,致使該橋全部鉆孔樁完成時已拖延工期15d。
2.問題:
1、事件一中變更設計程序有無不妥?給出正確程序。
2、事件二的做法有無違規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3、事件三的事故處理程序是否妥當?如不妥當,寫出正確做法。
4、就事件,分析項目部與分包進度控制存在問題,給出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參考答案:
1、從項目部管理角度,洽商變更作為有效文件發放應經有關方面簽字。
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在執行前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交底
2、違規之處:排放泥漿水到河道中;現場焚燒油氈。
正確做法:①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②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施工方要采取防止施工對環境造成污染的措施,按有關規定組織現場的施工
3、正確做法:
①事故處理:應按照有關規定上報、處理。
②事故調查報告應有調查組成員簽認
4、項目部應緊密跟蹤計劃實施進行監督,當發現進度計劃執行受到干擾時,應采取調度措施,控制進度計劃的實現。
項目分包進度與總進度關系:分包人的施工進度計劃必須依據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計劃編制,承包人應將分包人的施工進度計劃納入總進
度計劃的控制范疇,總分包之間相互協調,處理好進度的執行過程中的相關關系,并協助分包人解決項目進度控制中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