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燃氣管道焊接施工)
1.背景:
某公司中標承建次高壓燃氣管線工程,管徑DN600,長11km,合同造價約4200萬元。在管道溝槽開挖過程中,遇地質勘察未探明的廢棄地下滲水井,周邊土質松軟呈淤泥狀,經現場監理口頭同意,施工項目部組織人員、機具及時清除滲水井及軟泥,換填級配砂石進行處理,使工程增加合同外的工程量。項目部就此向建設方提出增加措施費,遭到建設方代表的拒絕。
現場監理檢查發現:①現場正在焊接作業的兩名焊工是新調來的,經詢問得知均已待崗半年以上;②現場準備焊接的數個坡口處有油漬等雜物未清理,檢查后向項目部發出整改通知書。
問題:
1、項目部處理溝槽基礎程序是否妥當?如不妥當,寫出正確的程序。
2、簡述建設方代表拒絕增加措施費的理由。
3、兩名新增焊工是否符合上崗條件?為什么?
4、簡述管道焊接的坡口的質量檢查與要求?
參考答案:
1、不妥當。按有關規定:管道溝槽應由建設方邀請勘察設計等方參加驗槽。當地基土質局部遇有松軟地基、流沙、溶洞、墓穴等,應由設計方商定處理措施,地基應滿足設計要求和規定的壓實度要求;施工方應根據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及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現場處理
2、增加措施費用主要依據施工合同、變更設計或工程洽商。應履行書面程序,經建設有關各方簽認。
現場處理時應由監理工程師對增加工作量書面確認,方可在結算時增加措施費用
3、不符合。參加燃氣管道焊接人員凡間斷焊接時間超過6個月的,再次上崗前應重新考試;承擔其他材質燃氣管道安裝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4、規范規定:施焊前應檢查坡口質量,坡口表面上不得有裂紋、夾層等缺陷,并應對連接坡口處及兩側10mm范圍內的油、漆、銹、毛刺等污物進行清理,清理合格后應及時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