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的基本要求
關于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必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2.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的統一管理,并負責組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一級)以上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施工企業以及直屬施工企業的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考核。 考試大論壇
3.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兩方面。
4.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經公示后無異議的,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在20日內核發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對不合格的,應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變更姓名、所在法人單位等,應在一個月內到原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6.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在一個月內到原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發證機關辦理補證手續。
7.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考題2007)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8.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延期3年。
9.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檔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情況。
10.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其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按規定接受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發生死亡事故,情節嚴重的,應當收回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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