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料場規劃的基本內容
(一)空間規劃
1.指料場位置、高程的規劃
(1)運距短(近料場的開采不能影響壩體的穩定、防滲);
(2)重車下坡,輕車上坡;
(3)左右岸、上下游對稱布置;
(4)高料高用,低料低用;當高料場儲量有富裕時,亦可高料低用;盡可能避免低料高用;
2.料場爆破的震動影響;
3.料場面積具有足夠空間
(二)時間規劃
1.施工強度和壩體填筑部位的在時間上的變化;
2.上壩強度高用近料場,上壩強度低用遠料場;
3.上游易淹的料場先用,下游不易淹的料場后用;
4.含水量高的料場旱季用,含水量小的料場雨季用。
(三)料場質與量的規劃
料場質與量的規劃即質量要滿足設計要求,數量要滿足填筑的要求。
在選擇和規劃使用料場時,應對料場的地質成因、產狀、埋深、儲量以及各種物理力學指標進行全面勘探和試驗。勘探精度應隨設計深度加深而提高。在施工組織設計中,進行用料規劃,不僅應使料場的總儲量滿足壩體總方量的要求,而且應滿足施工各個階段最大上壩強度的要求。
二、料場規劃的基本要求
實際可開采總量與壩體填筑量的之比一般為:
土料:2~2.5;
砂礫料:1.5~2;
水下砂礫料:2.0~3.0;
石料:1.5~2.0;
反濾料應根據篩后有效方量確定,一般不宜小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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