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20042掌握施工成本目標控制的措施
一、施工成本控制目標與原則
(二)施工成本目標控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成本最低原則;2.全員成本原則;3.目標分解原則;4.報考控制原則;5.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施工成本目標控制主要依據
(一)工程承包合同;(二)施工成本計劃;(三)進度報告;(四)工程變更。
三、施工成本目標控制的方法
在施工成本目標控制中,按施工圖預算實行“以收定支”或“量入為出”,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一)人工費的控制
與施工隊簽訂勞務合同時,應將人工費合同單價比預算單價定低一些,其余部分用于定額外人工費、關鍵工序的獎勵費。如此安排,人工費就不會超支,而且還留有余地,以備關鍵時的應急之用。
(二)材料費的控制
在實行按“量價分離”方法計算工程造價的條件下,一方面要嚴格通過“限額領料法”控制材料消耗數量,在施工過程中加快材料流轉、減少損耗,做好舊料的回收利用,另一方面要嚴格以材料預算價來控制采購成本,通過招標優選供應商,減少采購過程中的管理損耗。
由于材料市場價格變動頻繁,往往會發生市場價高過預算價很多而使采購成本失去控制的情況。因此,材料管理人員應密切關注材料價格變動,積累系統的市場信息。企業有條件或有資金時,可購買一定數量的“期貨”,以平衡項目間需求時差、價差。
(三)支架腳手架、模板等周轉設備使用費的控制
也是以預算額控制實際發生額。
(四)機械使用費的控制
由于實際使用率達不到預算定額的取定水平,加上預算定額設定折舊率有較大的滯后性,因此施工機械使用費的預算額往往小于實際發生額,導致機械使用費超支。
這種情況下,可以爭取獲得發包方的諒解,增加一定數額的補貼,以控制機械適用費的支出。
(五)構件加工費和分包工程費的控制
在簽訂構件加工委托合同和分包合同時,特別要堅持“以施工圖預算控制合同金額”的原則,絕不容許合同金額超過施工圖預算。
此外,科學的現場布置可以減少材料二次搬運和頻繁移動施工機械產生的現場搬運費用,從而節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