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成本加酬金合同

適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適用于邊設計、邊施工的緊急工程或災后修復工程。
類型:根據酬金計取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又可分為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加浮動酬金和目標成本加獎罰四類合同形式。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合同價款 = 實際直接費+實際直接費×酬金百分比
C = Cd(1+P)
特點:承包單位可獲得的酬金將隨著直接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因此,這種合同雖在簽訂時簡單易行,但不能激勵施工單位縮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不利于工期、不利于投資控制
(2) 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合同價款 = 實際直接費+合同雙方約定的酬金
C = Cd + F
特點:這種合同雖不能鼓勵施工單位關心降低直接成本,但從盡快獲得全部酬金、減少管理投入出發,施工單位會關心縮短工期。
(3) 成本加浮動酬金合同
合同價款 = 實際直接費+合同雙方約定的酬金+獎罰浮動
C = Cd + F + 0 (實際成本Cd等于預期成本C0)
C = Cd + F + ΔF (實際成本Cd低于預期成本C0)
C = Cd + F - ΔF (實際成本Cd高于預期成本C0)
這種合同通常會規定,當實際成本超支而減少酬金時,以原定的基本酬金額為減少的最高限額。
從理論上講,這種合同形式對雙方都沒有太大風險,且又能促使施工單位關心成本降低和縮短工期。
(4) 目標成本加獎罰合同
合同價款 = 實際直接費+基本酬金+獎罰酬金
C = Cd + P1C0 + P2(C0-Cd)
在僅有初步設計或工程說明書就迫切需要開工的情況下,可根據大致估算的工程量和適當的單價表編制粗略概算作為目標成本。
在簽訂合同時,以估算的目標成本作為依據,并以百分比形式約定基本酬金和獎罰酬金。
進行工程結算時,如果實際直接成本超過合同約定的目標成本界限(如5%) ,則應按約定百分比扣減成本超支的罰金;反之,如果實際直接成本有節約時(也應有一個幅度界限) ,則應按約定百分比增加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