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文針對公共科目試題考點重復率高,題型為客觀題的特點,筆者采用將歷年試題與考試用書相結合的方式,對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真題考點進行重點摘錄、整理,對考試用書的核心知識點進行提煉,以關鍵句的形式展示出來,以利于考生快速進行記憶。
(五)建設工程施工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文物保護法律制度
1、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企業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2、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
3、建設項目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4、建設項目在投人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
5、建設單位應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
6、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7、城市范圍內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應設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閉圍擋,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應設置不小于1.8m的封閉圍擋。
8、未取得排水許可證,排水戶不得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排水許可證的有效期不得超過施工期限。
9、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實施排水許可不得收費。
10、固體廢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商經接受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批準轉移該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
11、企業事業單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而受到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12、施工節能是要解決施工過程中的節約能源問題,實現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
1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13、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應當對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查驗;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14、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5、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
16、遺存于中國內水、領海內的一切起源于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國的文物,以及遺存于中國領海以外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起源于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對其行使管轄權。
17、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并發布。
18、承擔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工程的單位,應當同時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相應等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19、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當征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20、在進行建設工程或者在農業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文物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如無特殊情況,應當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并在7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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