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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期貨從業《期貨法律法規》練習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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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貨公司股東、董事不得違反公司規定的程序,越過( )直接向首席風險官下達指令或者干涉首席風險官的工作。
A .董事會
B .理事會
C .監事會
D .股東大會
2、首席風險官需要每年( )前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上一年度全面工作報告
A .1月20日
B .1月25日
C .1月30日
D .2月1日
3、首席風險官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年內,任何期貨公司不得任用該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A .1
B .2
C .3
D .5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二十九條首席風險官不履行職責或者有第十三條所列行為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依照《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對首席風險官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更換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認定其為不適當人選。 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2年內,任何期貨公司不得任用該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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