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軍事法院管轄的案件
現役軍人(含在編職工)和非軍人共同犯罪的,分別由軍事法院和地方法院或者其他專門人民法院管轄。但涉及國家軍事秘密的,全案由軍事法院管轄。對于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軍事法院以外的其他專門法院管轄:
(1)非軍人、隨軍家屬在部隊營區內犯罪的;
(2)軍人在辦理退役手續后犯罪的; 來源:www.examda.com
(3)現役軍人入伍前犯罪的(需與服役期內犯罪一并審判的除外);
(4)退役軍人在服役期內犯罪的(犯軍人違反職責罪的除外)。
現在軍民搞共建,可是審判分開算,只要不是穿軍裝,一律就歸地方辦,軍事秘密不要沾,粘上就歸軍隊管,鐵路法院管自己,有點爭議地方判。
2、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的案件
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的案件是鐵路系統公安機關負責偵破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
(1)危害和破壞鐵路運輸和生產的案件;
(2)破壞鐵路交通設施的案件;
(3)火車上發生的犯罪案件;
(4)違反鐵路運輸法規、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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