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訴訟法的原則與概述部分:刑訴法第15條,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2、刑事訴訟專門機關與訴訟參與人:單位犯罪中的訴訟情況;
3、管轄:立案管轄(檢察院與法院自訴案件的管轄),地域管轄和指定管轄; 來源:考試大
4、回避:回避的決定;
5、辯護與代理:辯護人的范圍,指定辯護、拒絕辯護以及律師辯護人與其它辯護人在各個訴訟階段的權利區(qū)別;
6、刑事強制措施:都很重要,尤其是取保候審和拘留、逮捕;
7、刑事證據(jù):都很重要,尤其是證明對象、證明標準、證明責任、非法言辭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以及證據(jù)在學理上的分類;
8、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訴訟程序
8、立案:立案監(jiān)督 采集者退散
9、偵查:偵查羈押期限、補充偵查以及各個具體偵查行為;
10、起訴:三類不起訴制度以及對不起訴的制約機制;
11、一審:全部要看,其中簡易程序必考;
12、二審:上訴不加刑制度,二審中的一些程序;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13、死刑復核:對于死刑案件主要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復核死刑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07年2月28日公布),對于死緩主要記住一條:高院核準死緩的案件,認為原判量刑過重的,應當裁定予以核準,然后再以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改判。而不能夠直接在死緩復核時候直接改判加重刑罰,也不能發(fā)回重審。
14、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起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主體以及理由;重新審判的程序(206)和審限(207)。
15、執(zhí)行:死刑的執(zhí)行、減刑和假釋、監(jiān)外執(zhí)行;對于死刑要著重看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26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停止執(zhí)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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