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綱舉目、綱舉目張!
復習時應注意行政法中前后呼應與貫通的幾條線索與脈絡:
一是概述中的六大基本原則與后邊幾大法律原則的關系。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則是對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政府采購法、行政應急(突發(fā)事件應對)、行政程序、行政復議法及行政訴訟法的原則等共有屬性的抽象、概括和總結。
二是主體,行政組織與公務員部分的內(nèi)容與許可、處罰、復議、訴訟、賠償主體的一致性與差異性。其一為行政一方:行政機關、法定授權(視為機關)、行政委托,在不同的行政法制度中稱為許可機關、處罰機關、采購人、行政合同甲方、被申請人、被告、賠償義務機關等。其二為行政相對人,立法表述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不同的行政法制度中稱為申請人、被許可人或利害關系人、當事人或被處罰人、被執(zhí)行人、行政合同乙方、申請人或第三人、原告或第三人、請求權人等,注意其范圍上的差異。
三是合法性標準問題,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復議決定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多一個合理性)、行政訴訟中合法性審查原則的標準與一審判決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四個方面的內(nèi)容的內(nèi)在聯(lián)系。因為具體行政行為的五項合法要件就是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對其進行合法性審查的標準,也是認定其違法而將其撤銷的法定條件,這部分內(nèi)容可以說是行政法最富特色的內(nèi)容,是行政法的核心和精髓。有考生稱是我的“五指論”。
四是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執(zhí)行的脈絡,即非訴行政案件的執(zhí)行問題,行政處罰法第51條、行政強制執(zhí)行制度、行政復議法第33條及《行訴法解釋》第86~95條的內(nèi)容都規(guī)定行政相對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問題。
以上四條主線就是行政法的“綱”,其他絕大部分知識點是依附其上的“目”。抓住這幾條線索和脈絡復習,前后呼應、融會貫通就能抓綱舉目、綱舉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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