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解讀】
一、證明對象
證明對象即待證事實,是指訴訟中需要用證據加以證明的事實。
免證事實不是證明對象,無需證據證明。
免證事實包括:
1.自然規(guī)律和定理、定律;
2.眾所周知的事實;
3.根據法律規(guī)定所推定的事實;
4.根據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所推定的事實;
5.已為法院生效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6.已為仲裁機構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7.已為生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實施;
8.自認的事實。
二、證明責任
當事人對自己主張的事實應當承擔提供證據予以證明的責任,如果該事實處于真?zhèn)尾幻鞯臓顟B(tài),由承擔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即推定其主張的事實不成立。
證明責任的分配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即主張積極事實的當事人應當對其主張的事實承擔證明責任,例如,主張合同關系成立、生效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對合同成立、生效的事實承擔證明責任。
三、證明標準
原則 | 對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 |
例外 | 當事人對欺詐、脅迫、惡意串通事實的證明,以及對口頭遺囑或者贈與事實的證明,法院確信該待證事實存在的可能性能夠排除合理懷疑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 |
注意 | 證明標準以證明責任為前提。承擔證明責任的人提供的證據才需討論證明標準,不承擔證明責任的人提供的證據無需達到證明標準 |
【典型題解】
王某訴錢某返還借款案審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錢某簽名、內容為錢某向王某借款5萬元的借條,證明借款的事實;錢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簽名、內容為王某收到錢某返還借款5萬元并說明借條因王某過失已丟失的收條。經法院質證,雙方當事人確定借條和收條所說的5萬元是相對應的款項。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王某承擔錢某向其借款事實的證明責任
B.錢某自認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實
C.錢某提交的收條是案涉借款事實的反證
D.錢某提交的收條是案涉還款事實的本證
參考解析:
選項A說法正確。本題中,王某主張錢某欠錢不還,王某應當對雙方之間存在借款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選項B說法正確。自認,是指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主張的案件事實予以承認。本題中,錢某向法院提交的收條中包含王某收到錢某返還借款5萬元的內容,構成其向王某借款這一事實的承認。
選項C說法錯誤,選項D說法正確。本題中,錢某提交的收條是證明已經返還王某借款的事實的本證,而不是王某借款給錢某這一事實的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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