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40.按照律師法規定,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司法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的決定。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04年7月初,張某向省司法廳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司法廳的正確做法是:
A.應當適用律師法,在3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的決定
B.應當適用行政許可法,在2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的決定
C.可以選擇適用律師法或者行政許可法關于期限的規定作出決定
D.因法律關于期限的規定不一致,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后再作決定
答案:A
解析:《行政許可法》第42條第1款規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此在《律師法》另有規定的情況下,依照《律師法》規定。
41.張某委托劉某購書,并將一本存在1.3萬元人民幣的全國通兌活期存折交給劉某用于買書。劉某在途中取出該存折的3000元用于購買毒品,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審訊中,劉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萬元仍打算用于購買毒品??h法院對劉某判處有期徒刑15年。隨后,公安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關于當場查獲的 3000元和存折內的余款,正確的處理方法是:
A.沒收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將存折內余款返還劉某
B.沒收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和準備用于購買毒品的存折內余款
C.將劉某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內余款返還張某
D.沒收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將存折內余款返還張某
答案:D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沒收違法財物是行政處罰之一種。非法財物指違法者用于從事違法活動的違法工具、物品和違禁品。本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非法財物”的范圍。本案中,劉某對于張某委托代為買書的存折中的款項只有按指定用途使用該款項的權利,而沒有所有權,其取出3000元用來買毒品,是將該部分款項非法占為己有,該3000元應定性為從事違法活動的違法工具(購買毒品的對價),應予沒收。但是存折中聲譽款項所有權仍屬于張某,屬于張某個人的合法財產,應該歸還給合法所有人。劉某只是代為保管、使用該款項,并不是財產合法所有人,因此D正確。
42.田某對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發房屋所有權證的行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為由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某市房管局的發證行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權證,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該房屋買賣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契稅完稅證等證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契稅完稅證均系書證
B.李某可以在一審庭審結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買賣合同
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權證是承擔舉證責任的表現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證據后應當出具收據,加蓋法院印章和經辦人員印章
答案:A
解析:A對,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所記載或表示的內容、含義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B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應當在開庭審理前或者人民法指定的交換證據之日提供證據。因正當事由申請延期提供證據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在法庭調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薄霸婊蛘叩谌嗽诘谝粚彸绦蛑袩o正當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審程序中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接納?!盌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0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注明證據的名稱、份數、頁數、件數、種類等以及收到的時間,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C錯,在我國,行政訴訟法確立了被告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承擔主要舉證責任的基本原則,根據行政證據規定,行政訴訟中原告提供證據僅限于下列情形: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②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提出申請的證據材料;③在行政賠償訴訟中,原告應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損害的事實提供證據……
43.某化工企業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某技術監督局依據《產品質量法》某條的規定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該企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查以技術監督局的處罰決定適用法律不當為由判決撤銷了處罰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技術監督局不得再對該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B.技術監督局不得再對該企業作出罰款決定,但可以作出其他行政處罰
C.技術監督局可以依據原處罰決定適用的《產品質量法》條文規定作出與原來不同的處罰決定
D.技術監督局可以依據原處罰決定適用的《產品質量法》條文規定以外的相關條款作出與原來相同的處罰決定
答案:D
解析:《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的;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的;主要證據不足的;超越職權的;濫用職權的。根據第55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訴訟解釋第54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結果相同,但主要事實或者主要理由有改變的,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情形。
44.1997年5月,萬達公司憑借一份虛假驗資報告在某省工商局辦理了增資的變更登記,此后連續四年通過了工商局的年檢。2001年7月,工商局以辦理變更登記時提供虛假驗資報告為由對萬達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責令提交真實驗資報告的行政處罰決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銷公司變更登記,恢復到變更前狀態的決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問題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關于工商局的行為,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處罰決定違反了行政處罰法關于時效的規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處罰決定違反了一事不再罰原則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處罰決定是對前兩次處罰決定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合法的行政行為
D.對于萬達公司拒絕糾正自己違法行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違法行為處于持續狀態為由作出處罰
答案:A
解析:《行政訴訟法》第29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薄扒翱钜幎ǖ钠谙?,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本題中,萬達公司的違法行為不存在法律規定的連續或者繼續狀態,自該行為終了之日作出處罰決定之時,已經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應不再給予行政處罰。因此A的說法正確,D的說法錯誤?!缎姓幜P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該條規定的一事不再罰原則主要是針對罰款的,不包括不同種類的處罰措施的并用;關于2004年6月工商局的處罰決定,其是一種單獨、獨立的處罰決定,既非對前兩次處罰決定的補充和修改,同時也因為第一次行政處罰行為的無效而非法。據此,B和C 的說法錯誤。
45.在行政訴訟過程中,下列哪一行為人民法院須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實施?
A.允許被告改變具體行政行為
B.通知第三人參加訴訟
C.追加被告
D.決定合并審理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原告所起訴的被告不適格,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裁定駁回起訴?!薄皯斪芳颖桓娑娌煌庾芳拥?,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
46.依據行政訴訟的有關規定,下列哪一證據材料在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夠提供確切線索時,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
A.涉及公共利益的證據材料
B.涉及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
C.涉及中止訴訟事項的證據材料
D.涉及回避事項的證據材料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3條第1款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夠提供確切線索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下列證據材料:①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而須由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材料;②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③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材料。故選B.
47.關于行政訴訟證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應當在法庭出示,由當事人質證
B.涉及商業秘密的證據,可以不公開質證
C.第二審程序中,所有第一審認定的證據無須再質證
D.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認定的事實無須質證,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8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調取該證據的情況進行說明,聽取當事人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7條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得在開庭時公開質證?!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0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法庭應當進行質證;當事人對第一審認定的證據仍有爭議的,法庭也應當進行質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0條規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或者仲裁機構裁決文書確認的事實,可以作為定案依據。但是如果發現裁判文書或者裁決文書認定的事實有重大問題的,應當中止訴訟,通過法定程序予以糾正后恢復訴訟。
48.2004年6月2日,某縣第一中學發生學生集體食物中毒,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下列哪種措施是合法的?
A.第一中學在事發后2小時向縣衛生局報告
B.省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告
C.縣醫院收治中毒學生后對中毒嚴重的學生采取就地隔離觀察措施
D.縣政府對當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緊急控制措施
答案:A
解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20條第1款規定,突發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有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二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h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設區的市級人民則很難功夫或則會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該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告。據此,A正確,B錯誤。第33條規定,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突發時間應急處理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第34條規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可以對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采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措施。因此CD不合法。
49.劉某與高達公司簽訂內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后某區房地產管理局對該預售契約作出預售預購備案登記。后劉某了解到高達公司向其銷售的房屋系超出規劃面積和預售面積的超層部分,劉某遂以區房地產管理局違法辦理備案登記,造成自己購買的房屋為違法建筑為由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一說法不正確?
A.區房地產管理局的備案登記行為不是對預售合同效力的確認行為
B.備案登記行為沒有對劉某的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C.高達公司與本案的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D.區房地產管理局在備案登記時沒有盡到審查職責,應當對劉某的損失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答案:D
解析:行政確認是指行政機關對特定的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或者法律狀態作出具有法律效力認定并且予以證明的具體行政行為。這里需要注意“實際影響”是指因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發生了變化,例如限制、減少權利,增加、免除、減少義務等。行政訴訟的第三人是指因與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通過申請或法院通知形式,參加到訴訟中來的當事人。這種利害關系既包括與被訴行政行為的利害關系,也包括與訴訟結果的利害關系;不僅包括直接利害關系,也包括間接利害關系。
50.王某擅自使用機動漁船渡客。漁船行駛過程中,被某港航監督站的執法人員發現,當場對王某作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并立即收繳了該罰款。關于繳納罰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
A.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2日內將罰款交至指定銀行
B.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5日內將罰款交至指定銀行
C.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2日內將罰款交至所在行政機關,由行政機關在2日內繳付指定銀行
D.執法人員應當自抵岸之日起2日內將罰款交至所在行政機關,由行政機關在5日內繳付指定銀行
答案:C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50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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