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下列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不得制定規章,應當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
B.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收取費用須由法規規章規定
C.行政法規應由國務院起草、討論和通過,國務院部門不能成為行政法規的起草單位
D.有規章制定權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據法律制定規章
答案:D
解析:根據《立法法》第72條,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不可以由一個國務院部門單獨制定規章,但可以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規章。據此,選項A錯誤。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58條第1款規定,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收取費用,必須由法律、行政法規作特別規定,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都無權規定。據此,選項B錯誤。
根據《立法法》第57條,行政法規由國務院組織起草;但是,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第10條,行政法規可以由國務院的一個部門或者幾個部門具體負責起草工作,也可以由國務院法制機構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據此,選項C中“行政法規應由國務院起草”、“國務院部門不能成為行政法規的起草單位”的說法錯誤。
根據《立法法》第73條,省級政府和較大的市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據此,選項D正確。
50.王某戶籍所在地是甲市A區,工作單位所在地是甲市B區。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時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區公安分局傳喚,后被該公安分局以嫖娼為由處以罰款500元。在被處罰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區兩天。經復議王某對罰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訴訟,下列哪一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A.甲市A區人民法院
B.甲市B區人民法院
C.乙市A區人民法院
D.乙市B區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留置措施,屬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王某對該行為不服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8條,被告所在地法院和原告所在地法院均有權管轄。不管復議機關作出何種決定,乙市A區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都有權管轄。原告所在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1款,包括原告戶籍所在地(甲市A區)、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乙市B區)。
罰款500元,屬于針對財產的行政處罰,不能適用《行政訴訟法》第4條的規定(即不能單獨由甲市A區、乙市B區法院管轄),只能適用該法第17條的規定(可由乙市A區法院管轄)。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2款,罰款和留置措施基于同一事實(涉嫌嫖娼),王某對這兩個行為都提起訴訟,甲市A區、乙市B區法院可以一并管轄。
綜上,選項ACD對本案具有管轄權。根據排除法,選項B應選。
(2004年)
40.按照律師法規定,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司法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的決定。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04年7月初,張某向省司法廳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司法廳的正確做法是:
A.應當適用律師法,在3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的決定
B.應當適用行政許可法,在2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的決定
C.可以選擇適用律師法或者行政許可法關于期限的規定作出決定
D.因法律關于期限的規定不一致,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后再作決定
答案:A
解析:《行政許可法》第42條第1款規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此在《律師法》另有規定的情況下,依照《律師法》規定。
41.張某委托劉某購書,并將一本存在1.3萬元人民幣的全國通兌活期存折交給劉某用于買書。劉某在途中取出該存折的3000元用于購買毒品,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審訊中,劉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萬元仍打算用于購買毒品。縣法院對劉某判處有期徒刑15年。隨后,公安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關于當場查獲的 3000元和存折內的余款,正確的處理方法是:
A.沒收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將存折內余款返還劉某
B.沒收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和準備用于購買毒品的存折內余款
C.將劉某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內余款返還張某
D.沒收用于購買毒品的3000元,將存折內余款返還張某
答案:D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8條規定,沒收違法財物是行政處罰之一種。非法財物指違法者用于從事違法活動的違法工具、物品和違禁品。本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非法財物”的范圍。本案中,劉某對于張某委托代為買書的存折中的款項只有按指定用途使用該款項的權利,而沒有所有權,其取出3000元用來買毒品,是將該部分款項非法占為己有,該3000元應定性為從事違法活動的違法工具(購買毒品的對價),應予沒收。但是存折中聲譽款項所有權仍屬于張某,屬于張某個人的合法財產,應該歸還給合法所有人。劉某只是代為保管、使用該款項,并不是財產合法所有人,因此D正確。
42.田某對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發房屋所有權證的行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為由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某市房管局的發證行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權證,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該房屋買賣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契稅完稅證等證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契稅完稅證均系書證
B.李某可以在一審庭審結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買賣合同
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權證是承擔舉證責任的表現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證據后應當出具收據,加蓋法院印章和經辦人員印章
答案:A
解析:A對,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所記載或表示的內容、含義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B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應當在開庭審理前或者人民法指定的交換證據之日提供證據。因正當事由申請延期提供證據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在法庭調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審程序中無正當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審程序中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接納。”D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0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注明證據的名稱、份數、頁數、件數、種類等以及收到的時間,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C錯,在我國,行政訴訟法確立了被告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承擔主要舉證責任的基本原則,根據行政證據規定,行政訴訟中原告提供證據僅限于下列情形: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②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提出申請的證據材料;③在行政賠償訴訟中,原告應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損害的事實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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