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每年因為心理上沒有重視司法考試而沒有通過的人占全部參考人員的50%以上。抱著“試試看”、“過不過差別不大”、“過了又有什么用”等思想的人非常多,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或者是身邊的朋友有這樣的情況。因此,通過司法考試的第一關不是法律知識,也不是學習方法和時間,而是你的心態。首先問問自己:為什么考司法考試?司法考試對我的意義是什么?
大家都清楚的一個情況是,每年通過司法考試的人里面非法律專業的人反而占了多數。很多學法律的人都抱怨說,司法考試不合理,題目設計沒有體現出法律水平。我自己也是學法律的,對于司法考試本身的問題我不是沒有一點意見,但是我認為這不是根本問題。其實,有一個關鍵因素影響非法律專業與法律專業通過比例,這就是心理。
學法律的人把通過司法考試看作是理所應當的。恐怕很少有學法律的人想:我為什么要考?通過考試對我有什么作用?因為我們把通過司法考試當作是必須做的,就像每天吃飯一樣,所以反而忘了考試本身的意義,和考試本身的重要性。
非法律專業的人,再準備司法考試之前,第一個問題就是:我為什么要考?他(她)必須回答了這個問題,才能繼續他(她)的備考歷程。其次,他(她)開始問:司法考試對我有什么意義?我是要轉行嗎?我能考過嗎?當非法律專業人回答了這些問題,開始準備考試時,他們已經明確考試對他們的意義,往往這種意義是非常巨大的人生轉變,否則不會有人愿意追求一種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的,而且是社會公認的非常困難的事情。
所以法律專業人在心理第一站就輸了,每年看非法律人瘋狂復習時,大部分的法律人認為他們可笑。“為了一個司法考試有必要嗎?”然而就是這種“沒必要”的必要讓結果欺負了法學教育。
所以,我在這提醒法律專業的應考者,先問問自己,司法考試到底對你意味著什么?給自己一個必須通過的理由,之后才是認真的準備考試。
二、法律專業知識的提煉
非法律專業的人準備考試,多數時候是靠記憶,而且是非常古怪的記憶法。我曾經有一個朋友學電腦的,后來由于IT行業不景氣,被迫改行。他考司法考試時準備刑法,問我毒品犯罪中一個罪名為什么不進行數罪并罰,我告訴他是吸收犯的相關理論。他最后說,太復雜了。過了兩天,他說他明白了,我問他怎么明白的。他說,反正判一個罪就可以判死刑了,干嗎還要判兩個罪嘛。
我說這個事,只是讓大家明白非法律專業人準備司法考試時,真正把它當作考試,就像我們之前對付高考一樣,不管什么樣的記憶方式,只要達到效果就行。
學法律的人不能作到這一點,至少我做不到。所以很多時候都必須把法律問題搞得非常透徹才能應付這場考試。我想很多考過司法考試的法律專業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覺,如果想簡單點選出來的答案是對的,想的復雜了反而錯了。但是學法律的人要說什么都簡單是不可能的,而且什么時候該復雜,什么時候該簡單,誰又能判斷清楚呢?我最終的感覺是,當你對問題真正非常清晰時,是會作對的。唯一出現問題的是你自己也不是特別清晰,只是一知半解的想復雜了。
所以,法律專業人不要輕視司法考試,你需要通過復習解決的問題不是像非法律專業人通過記憶完成一個考試;你所要做的是通過復習將你以前沒有很好理解的東西理解了,把不清晰的問題搞清晰了。知道每一道題為什么錯,為什么對。(這里指的當然是真正明白法律背后的理論支持,而不是記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