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司法考試面面觀
我的司考“三件寶”
離開考場后,叱紅梅曾經哭過一場。她認為自己的第四卷答得很糟,今年過關可能沒戲了。但出乎意料的是,她最終得分403分,輕輕松松闖關成功。
在西安市雁塔區法院財務室工作的叱紅梅,2004年參加第一次司法考試,以7分之差未能過關。2005年決定第二次沖關,她給自己定下三個規矩。后來她說這三個規矩就是她的“三件寶”。
———心態平和。叱紅梅學醫出身,2001年拿到法律本科學歷,可一直與財務數字打交道。她說,不能急功近利,腦子里成天縈繞著通過司考就能如何如何,自己給自己太大壓力,十有八九要考砸;
———持之以恒。既然定下目標,就要一鼓作氣,不達目的不罷休。2005年4月,她開始準備司考,法院領導很支持。但是她的第一學歷畢竟與法律無關,攻關過程充滿艱辛。一次正在上輔導課,突然,她一點也聽不見聲音了。醫生診斷,這是緊張、勞累所致,建議她住院治療。躺在病床上,她萬念俱灰。有的親戚朋友也勸她以身體為重,干脆放棄司考算了。別人一勸,她倒清醒起來,“行百里者半九十”,此刻放棄,滿盤皆輸,不如再鼓一把勁,說不定還會有好結果。耳朵恢復聽力后,她繼續投入學習;
———講究方法。叱紅梅認為考題多是平日注意不夠、容易忽視的問題,容易出錯。所以學習時一定要將基礎打扎實,多用歷年的司考題目來考核自己,多掌握有關司考的信息,融會貫通,學一門想到另一門,舉一反三。
“考前準備要因人而異。”西安市灞橋區法院政工科干部李曼莉則推崇著名的“木桶效應”:用一些木板箍起一個水桶,桶里能盛多少水,最終取決于最短的那塊木板。她認為,司考準備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分清強項弱項,重點突破。
畢業于西北政法學院的李曼莉,2005年司考得分400分。2003年她參加第一次司考時,距分數線還差20分。2004年差15分。她總結經驗教訓,覺得自己具備一定的法學理論知識,但對法條掌握得還不夠豐富。從此法條書籍不離左右。
“每個知識點都得弄懂鉆透。”李曼莉說每個知識點其實都涉及很多問題,而反映在考題上每次的側重點也不同,所以必須反反復復,把旁枝末節都爛熟在心。
比如,刑法中關于盜竊罪與侵占罪有何區別?這道題目這些年一直在反復地出,一些考生是年年作,年年錯。她曾經作過一道練習題:某人“拾”走公共汽車過道里的一個包,和“拾”走出租汽車司機身旁座位上的一個包,分別該定什么罪名?
她反復琢磨,弄清問題的關鍵:這個包是否在所有人的控制之下。包在出租車座位上,司機視線之內,控制之下,“拾”走即偷竊;包在公共汽車過道,所有人未能控制,“拾”走即侵占。
2005年司考中,這個知識點又出現在題目里:一張信用卡掉在辦公室地上,另一個辦公室的人進來,將卡“拾”走,據為己有,該當何罪?李曼莉稍加思索,判定其人應屬偷竊。她得分了。
“臨陣磨槍,不快也光。”李曼莉還看重考前突擊。比如司考第一卷上的知識點,涉及面寬,但分值小,有的人往往對此卷忽視。她認為考前多看點法理、法制史之類的題目,多掌握些知識點,那么第一卷無疑就是“送分的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