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試心理
如果把司法考試的難度比喻為“蜀道難,難于上青天”恐怕有過之,但是司法考試的較低通過率的確讓不少人望而生畏。如果在考試準備階段就底氣不足,對自己沒有信心,對通過考試不報指望,這樣的應試心理就過早地為失敗埋下了伏筆。
“事到萬難須放膽”,前進的道路越是困難,就越要勇于進取。既要有挑戰(zhàn)知識高峰的勇氣與決心,又要有鐵棒磨針、滴水穿石的恒心,既要有壓力,又必須樹立信心。在決定了報名參加司法考試以后,就應全力以赴,即使失敗了,也應毫不氣餒,再接再厲。只要在決心與信心上毫不動搖,培養(yǎng)一個良好的應試心理,就為自己的成功邁出了重要而堅實的一步。
二、計劃與步驟
“一日之計在于晨,一年之計在于春”。準備司法考試,少則三月,多則半年,而要復習的書籍又堆積如山,因此應制定一套適合自己的復習計劃,合理安排時間,明確目標與步驟,做到胸有成竹。計劃應周密嚴謹,既要有整體計劃,分配好整個復習階段的時間與任務,又要作分解安排,計劃每個月、每一周乃至每一天的復習安排與目標。可以根據(jù)歷屆考試各學科所占分值比重,分清主次,抓住重點,重要科目多安排時間,次要科目相應少安排時間。
復習計劃一旦制定,應嚴格按計劃進行,但也不是一成不變。如在做模擬試題,檢驗自己的復習效果時,就要及時發(fā)現(xiàn)自己的薄弱點,并作出相應調(diào)整,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如國際經(jīng)濟法不好,就要相應在這方面多花些時間,這時,復習計劃就要作局部調(diào)整了。
三、時間觀與效率觀
復習能否按計劃順利進行,有賴于能否樹立正確的時間觀與效率觀。
第一,要合理安排時間。如果是在職備考,工作忙,生活瑣事多,就要正確處理工作、生活與學習的矛盾。比如白天要上班,就把工作日晚上和雙休日、節(jié)假日時間納入自己的復習計劃,工作、學習兩不誤。在學習與生活發(fā)生沖突時,應以學習為重,生活上暫時作出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