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以史為鑒,知往測今---談談如何利用歷年真題。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考試)的歷年試題是每個考生在復習的過程中一定和必須利用到的資料。但是很多考生在利用這些資料的時候,往往不太明白利用這些資料意義,也不太明白應當如何利用這些資料。因此與大家一起探討如何利用司法考試歷年真題是非常必要的。
一、歷年司法考試(律考)真題重要性:
1、把握重點,直接得分:司法考試界有句名言“重者恒重”,即司法考試的重點內容是基本固定的,每年雖有變化,但涉及主要內容卻是基本不變的(相對于近五年司考而言)。以2003年司法考試為例,其所考察的知識點中的90%以上是近五年司法考試(律考)已考過或反復考過(除新增學科及新頒布法律外)。而且從過去的兩年司法考試來看,每年重復的原題在十分以上。如僅在民法部分,2002年卷三與2000年真題的重復就達9分之多:(02.卷三.單.3)與(00.卷二.單.7);(02.卷三.單.6)與(00卷三.單.23);(02.卷三.單.13)與(00卷三.單.14);(02.卷三.多.52)與(00.卷三.多.59);(02.卷三.多.54)與(00.卷三.多.79);(02.卷三.多.55)與(00.卷三.多.54);(02.卷三.多.56)與(00.卷三.多.73);(02.卷三.多.58)與(00.卷三.多.55);(02.卷三.任.85)與(00.卷二.單.6)。
此處所說的重復,還不是考點的重復,而是考題的重復。另外2003年的卷四案例題第一題也是重復2000年的案例題第七題。
2、準確率高,針對性強:從命題角度而言,真題的命題人是各學科的重量級專家,他們在征集題庫的基礎上,用專門時間,“封閉式”反復推敲而成, 其提供的出題樣式的示范性和命題質量非一般模擬題能比擬,其科學性、臨場感遠超一般的模擬題。
3、覆蓋范圍廣:每年司考共分四卷:前三卷為客觀題,每卷100道題,每題四個選項,平均每題所涉三個知識點以上即三張試卷共3*100*3=900以上知識點;卷四約十道題,以每道題平均涉及7個知識點為基礎,卷四的知識點為10*7=70,每年司考所考察知識點有將近1000個(含重復考察),如果以五年試題計算,將涉及5000個知識點。
二、歷年真題的作用
1、了解司法考試:通過對歷年真題的學習,可以感性認識司法考試的題型、命題風格、各學科分值分布、考察的重點及難易程度。
2、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我們雖然說“重者恒重”,但每年仍有很多人落馬,為什么?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雖然知道了重點,但不知道重點內容中會有怎樣的運用。知識的掌握分為兩種,一種表面的掌握;另外一種就是理解后的掌握。如果只是表面的掌握,如果考試的方式改變了,側重點不同了,就沒有辦法做題了。而理解后的掌握則可以真正將知識轉化為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工具。通過本書的解析,不僅知其正確答案(遺憾的是有的輔導書答案錯誤百出,因03年之前司法部沒公布答案),而且要知道為什么。如果只僅僅給出依據XX法條,那么不懂的考生依舊不懂,已知該題答案的考生不能通過這道題了解這知識點還有怎樣的運用,不能舉一反三。